3、3。施工准备3 3,1。技术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前.应进行深化设计,并完成施工图绘制工作 2。施工图应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会审会签.3,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应按审批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实施.4。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5 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包括熟悉施工图、施工方案及有关资料等技术交底工作,3、3 2,材料设备准备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 2003第3、2节.第3.3、4条、第3,3 5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材料、设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质检报告。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说明书等、进口产品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中文文本.2、检查线缆.设备的品牌。产地,型号 规格.数量及外观.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表无损伤.填写进场检验记录 并封存线缆,器件样品。3.有源设备应通电检查、确认设备正常。3.3.3。机具。仪器与人力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装工具齐备、完好、电动工具应进行绝缘检查 2 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测量仪器和测量工具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标定.3,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3,3 4。施工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做好智能建筑工程与建筑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和电梯等专业的工序交接和接口确认、2、施工现场应具备满足正常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等条件。3,施工用电应有安全保护装置 接地可靠,并应符合安全用电接地标准、4.建筑物防雷与接地施工基本完成.3 3 5,本规范各类系统的施工准备均应符合本规范第3 3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