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环境保护12 2.1、施工现场应制定砌体结构工程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 并应选择清洁环保的作业方式,减少对周边地区的环境影响,12。2 2、施工现场拌制砂浆及混凝土时.搅拌机应有防风,隔声的封闭围护设施、并宜安装除尘装置.其噪声限值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12.2、3.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应存放在防潮且不易扬尘的专用库房。露天堆放的砂。石、水泥 粉状外加剂 石灰等材料 应进行覆盖 石灰膏应存放在专用储存池、12 2、4、对施工现场道路、材料堆场地面宜进行硬化,并应经常洒水清扫、场地应清洁、12 2。5,运输车辆应无遗洒.驶出工地前宜清洗车轮,12,2.6。在砂浆搅拌 运输。使用过程中 遗漏的砂浆应回收处理,砂浆搅拌及清洗机械所产生的污水,应经过沉淀池沉淀后排放,12。2 7 高处作业时不得扬洒物料,垃圾,粉尘以及废水,12,2。8、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作业区域垃圾应当天清理完毕,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分类处理。12。2 9、不可循环使用的建筑垃圾。应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并应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 可循环使用的建筑垃圾,应回收再利用。12。2 10。机械.车辆检修和更换油品时.应防止油品洒漏在地面或渗入土壤,废油应回收 不得将废油直接排入下水管道.12,2.11 切割作业区域的机械应进行封闭围护、减少扬尘和噪声排放.12 2 12。施工期间应制定减少扰民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