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环境保护12。2 1,施工现场应制定砌体结构工程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应选择清洁环保的作业方式,减少对周边地区的环境影响。12、2,2、施工现场拌制砂浆及混凝土时 搅拌机应有防风。隔声的封闭围护设施 并宜安装除尘装置、其噪声限值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2 2。3,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应存放在防潮且不易扬尘的专用库房、露天堆放的砂.石 水泥,粉状外加剂。石灰等材料,应进行覆盖 石灰膏应存放在专用储存池 12、2,4。对施工现场道路,材料堆场地面宜进行硬化、并应经常洒水清扫,场地应清洁、12.2.5,运输车辆应无遗洒.驶出工地前宜清洗车轮 12、2,6,在砂浆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 遗漏的砂浆应回收处理,砂浆搅拌及清洗机械所产生的污水 应经过沉淀池沉淀后排放,12.2。7、高处作业时不得扬洒物料 垃圾。粉尘以及废水、12,2,8,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作业区域垃圾应当天清理完毕.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分类处理 12,2,9、不可循环使用的建筑垃圾.应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并应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可循环使用的建筑垃圾,应回收再利用。12 2,10 机械、车辆检修和更换油品时.应防止油品洒漏在地面或渗入土壤.废油应回收 不得将废油直接排入下水管道 12。2,11,切割作业区域的机械应进行封闭围护 减少扬尘和噪声排放。12,2,12,施工期间应制定减少扰民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