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环境保护12,2,1 施工现场应制定砌体结构工程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 并应选择清洁环保的作业方式,减少对周边地区的环境影响。12、2,2,施工现场拌制砂浆及混凝土时,搅拌机应有防风,隔声的封闭围护设施。并宜安装除尘装置,其噪声限值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12.2.3,水泥 粉煤灰 外加剂等应存放在防潮且不易扬尘的专用库房,露天堆放的砂,石.水泥,粉状外加剂,石灰等材料 应进行覆盖。石灰膏应存放在专用储存池、12,2 4、对施工现场道路。材料堆场地面宜进行硬化。并应经常洒水清扫。场地应清洁、12、2 5,运输车辆应无遗洒,驶出工地前宜清洗车轮、12 2,6.在砂浆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遗漏的砂浆应回收处理,砂浆搅拌及清洗机械所产生的污水。应经过沉淀池沉淀后排放 12 2 7,高处作业时不得扬洒物料、垃圾.粉尘以及废水、12、2、8、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作业区域垃圾应当天清理完毕,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分类处理、12,2。9 不可循环使用的建筑垃圾 应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并应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可循环使用的建筑垃圾 应回收再利用.12。2。10,机械 车辆检修和更换油品时。应防止油品洒漏在地面或渗入土壤,废油应回收 不得将废油直接排入下水管道。12,2.11 切割作业区域的机械应进行封闭围护、减少扬尘和噪声排放,12,2.12,施工期间应制定减少扰民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