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1。施工准备3.1。1。施工前,应对施工图进行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并应形成会议纪要、3.1.2、施工单位应编制砌体结构工程施工方案、并应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3.1.3。施工前。应对现场道路,水电供给.材料供应及存放,机械设备 施工设施、安全防护 环保设施等进行检查 3,1.4,砌体结构施工前,应完成下列工作,1,进场原材料的见证取样复验,2、砌筑砂浆及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3、砌块砌体应按设计及标准要求绘制排块图.节点组砌图、4.检查砌筑施工操作人员的技能资格,并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 安全交底。5。完成基槽,隐蔽工程.上道工序的验收。且经验收合格、6、放线复核,7。标志板.皮数杆设置,8、施工方案要求砌筑的砌体样板已验收合格、9,现场所用计量器具符合检定周期和检定标准规定,3、1。5,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位置和标高应引自基准点或设计指定点、2 基础施工前.应在建筑物的主要轴线部位设置标志板、3.砌筑基础前,应先用钢尺校核轴线放线尺寸 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5的规定 表3、1、5,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3,1,6。砌入墙体内的各种建筑构配件 埋设件,钢筋网片与拉结筋应预制及加工.并应按不同型号。规格分别存放.3,1 7、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 应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气象资料。针对不利于施工的气象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