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技术规定3.3,1,基础墙的防潮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宜采用1,2、5的水泥砂浆加防水剂铺设,其厚度可为20mm。抗震设防地区建筑物、不应采用卷材作基础墙的水平防潮层 3.3,2 砌体结构施工中,在墙的转角处及交接处应设置皮数杆 皮数杆的间距不宜大于15m 3,3。3 砌体的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 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接、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L不应小于基础底的高差H,搭接长度范围内下层基础应扩大砌筑 图3、3,3,2,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3 出檐砌体应按层砌筑,同一砌筑层应先砌墙身后砌出檐.4.当房屋相邻结构单元高差较大时,宜先砌筑高度较大部分。后砌筑高度较小部分,图3.3 3,基础标高不同时的搭砌示意图,条形基础。1,混凝土垫层,2,基础扩大部分3、3 4,对设有钢筋混凝土抗风柱的房屋 应在柱顶与屋架间的支撑均已连接固定后,方可砌筑山墙 3。3。5.基础砌完后 应及时双侧同步回填 当设计为单侧回填时、应在砌体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3,3.6,设计要求的洞口 沟槽或管道应在砌筑时预留或预埋.并应符合设计规定 未经设计同意 不得随意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对宽度大于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3,3,7、当墙体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净宽度不应大于1m。其侧边距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2,临时施工洞口顶部宜设置过梁,亦可在洞口上部采取逐层挑砖的方法封口.并应预埋水平拉结筋.3,对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以上地震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 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4、墙梁构件的墙体部分不宜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当需留置时.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3,3、8.砌体中的预埋铁件及钢筋的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放置时木纹应与钉子垂直,3,3 9.砌体的垂直度.表面平整度.灰缝厚度及砂浆饱满度,均应随时检查并在砂浆终凝前进行校正 砌筑完基础或每一楼层后。应校核砌体的轴线和标高。3 3、10、搁置预制梁 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坐浆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宜采用1,3的水泥砂浆坐浆,3。3.11 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中.不得夹有砂浆、块体碎渣和其他杂物.3。3,12,当砌筑垂直烟道 通气孔道 垃圾道时.宜采用桶式提升工具,随砌随提 当烟道.通气道,垃圾道采用水泥制品时、接缝处外侧宜带有槽口,安装时除坐浆外 尚应采用1 2水泥砂浆将槽口填封密实.3。3,13 施工脚手架眼不得设置在下列墙体或部位,1,120mm厚墙,清水墙,料石墙。独立柱和附墙柱、2.过梁上部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4,门窗洞口两侧石砌体300mm 其他砌体200mm范围内、转角处石砌体600mm 其他砌体450mm范围内,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6。轻质墙体,7。夹心复合墙外叶墙。8,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3.3.14,当临时施工洞口补砌时,块材及砂浆的强度不应低于砌体材料强度,脚手眼应采用相同块材填塞,且应灰缝饱满.临时施工洞口,脚手眼补砌处的块材及补砌用块材应采用水湿润.3。3、15。砌体结构工程施工段的分段位置宜设在结构缝 构造柱或门窗洞口处,相邻施工段的砌筑高度差不得超过一个楼层的高度.也不宜大于4m,砌体临时间断处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3 3.16。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的规定执行,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应低于B级,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进行评定及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