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技术规定3、3、1。基础墙的防潮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宜采用1、2。5的水泥砂浆加防水剂铺设,其厚度可为20mm 抗震设防地区建筑物,不应采用卷材作基础墙的水平防潮层,3、3、2,砌体结构施工中,在墙的转角处及交接处应设置皮数杆。皮数杆的间距不宜大于15m,3。3 3,砌体的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接.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L不应小于基础底的高差H 搭接长度范围内下层基础应扩大砌筑.图3。3 3。2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当不能同时砌筑时 应按规定留槎、接槎,3 出檐砌体应按层砌筑、同一砌筑层应先砌墙身后砌出檐,4 当房屋相邻结构单元高差较大时,宜先砌筑高度较大部分 后砌筑高度较小部分。图3。3,3、基础标高不同时的搭砌示意图,条形基础 1,混凝土垫层,2、基础扩大部分3.3,4。对设有钢筋混凝土抗风柱的房屋,应在柱顶与屋架间的支撑均已连接固定后、方可砌筑山墙。3、3,5,基础砌完后 应及时双侧同步回填.当设计为单侧回填时,应在砌体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 3 3。6、设计要求的洞口、沟槽或管道应在砌筑时预留或预埋、并应符合设计规定,未经设计同意,不得随意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对宽度大于300mm的洞口上部 应设置过梁,3,3、7、当墙体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净宽度不应大于1m、其侧边距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 2,临时施工洞口顶部宜设置过梁,亦可在洞口上部采取逐层挑砖的方法封口。并应预埋水平拉结筋.3 对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以上地震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4 墙梁构件的墙体部分不宜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当需留置时,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3。3,8,砌体中的预埋铁件及钢筋的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放置时木纹应与钉子垂直。3、3 9.砌体的垂直度。表面平整度 灰缝厚度及砂浆饱满度、均应随时检查并在砂浆终凝前进行校正,砌筑完基础或每一楼层后.应校核砌体的轴线和标高,3。3.10,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坐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宜采用1 3的水泥砂浆坐浆,3,3.11,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中。不得夹有砂浆、块体碎渣和其他杂物、3。3。12、当砌筑垂直烟道,通气孔道.垃圾道时,宜采用桶式提升工具,随砌随提 当烟道、通气道 垃圾道采用水泥制品时。接缝处外侧宜带有槽口.安装时除坐浆外。尚应采用1。2水泥砂浆将槽口填封密实。3 3、13。施工脚手架眼不得设置在下列墙体或部位 1 120mm厚墙.清水墙 料石墙、独立柱和附墙柱 2,过梁上部与过梁成60 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3 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4、门窗洞口两侧石砌体300mm,其他砌体200mm范围内.转角处石砌体600mm。其他砌体450mm范围内.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6,轻质墙体.7.夹心复合墙外叶墙.8,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3、3,14。当临时施工洞口补砌时。块材及砂浆的强度不应低于砌体材料强度、脚手眼应采用相同块材填塞,且应灰缝饱满,临时施工洞口.脚手眼补砌处的块材及补砌用块材应采用水湿润 3。3 15,砌体结构工程施工段的分段位置宜设在结构缝,构造柱或门窗洞口处,相邻施工段的砌筑高度差不得超过一个楼层的高度 也不宜大于4m 砌体临时间断处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3、3,16.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的规定执行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应低于B级,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进行评定及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