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3,技术规定3,3。1 基础墙的防潮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宜采用1、2、5的水泥砂浆加防水剂铺设 其厚度可为20mm 抗震设防地区建筑物 不应采用卷材作基础墙的水平防潮层,3.3,2.砌体结构施工中 在墙的转角处及交接处应设置皮数杆,皮数杆的间距不宜大于15m。3,3,3,砌体的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接,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L不应小于基础底的高差H、搭接长度范围内下层基础应扩大砌筑,图3.3。3 2、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3 出檐砌体应按层砌筑,同一砌筑层应先砌墙身后砌出檐,4 当房屋相邻结构单元高差较大时。宜先砌筑高度较大部分 后砌筑高度较小部分、图3。3、3。基础标高不同时的搭砌示意图,条形基础。1、混凝土垫层.2。基础扩大部分3,3、4.对设有钢筋混凝土抗风柱的房屋 应在柱顶与屋架间的支撑均已连接固定后.方可砌筑山墙,3,3,5,基础砌完后 应及时双侧同步回填,当设计为单侧回填时。应在砌体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3,3,6 设计要求的洞口,沟槽或管道应在砌筑时预留或预埋,并应符合设计规定,未经设计同意.不得随意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对宽度大于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3,3,7,当墙体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净宽度不应大于1m 其侧边距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2.临时施工洞口顶部宜设置过梁 亦可在洞口上部采取逐层挑砖的方法封口 并应预埋水平拉结筋,3 对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以上地震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4 墙梁构件的墙体部分不宜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当需留置时、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3 3,8 砌体中的预埋铁件及钢筋的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放置时木纹应与钉子垂直。3,3。9。砌体的垂直度,表面平整度.灰缝厚度及砂浆饱满度,均应随时检查并在砂浆终凝前进行校正,砌筑完基础或每一楼层后,应校核砌体的轴线和标高。3,3.10,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坐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宜采用1,3的水泥砂浆坐浆、3。3、11.伸缩缝.沉降缝 防震缝中、不得夹有砂浆。块体碎渣和其他杂物,3、3、12,当砌筑垂直烟道,通气孔道,垃圾道时、宜采用桶式提升工具,随砌随提、当烟道.通气道,垃圾道采用水泥制品时.接缝处外侧宜带有槽口,安装时除坐浆外 尚应采用1 2水泥砂浆将槽口填封密实 3,3.13.施工脚手架眼不得设置在下列墙体或部位、1,120mm厚墙.清水墙、料石墙,独立柱和附墙柱、2、过梁上部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门窗洞口两侧石砌体300mm.其他砌体200mm范围内 转角处石砌体600mm。其他砌体450mm范围内。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6 轻质墙体。7 夹心复合墙外叶墙,8.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3,3.14,当临时施工洞口补砌时、块材及砂浆的强度不应低于砌体材料强度。脚手眼应采用相同块材填塞 且应灰缝饱满。临时施工洞口 脚手眼补砌处的块材及补砌用块材应采用水湿润。3 3 15、砌体结构工程施工段的分段位置宜设在结构缝,构造柱或门窗洞口处。相邻施工段的砌筑高度差不得超过一个楼层的高度.也不宜大于4m、砌体临时间断处的高度差 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3、3。16、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的规定执行.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应低于B级、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进行评定及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