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Hygienic design。specification,for,public,places,Part。3 Artificial swimming、placeGB 37489,3、2019发布日期,2019。04.04实施日期,2019。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5。2 6 2.4,6 3 2和7,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 T,18204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 5项标准组成。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 总则,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 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为GB,37489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 本部分与GB.9667、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更衣室 淋浴室.浸脚消毒池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消毒间。储藏间。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水处理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暖通空调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电气设计的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苏瑾、翟清,郭常义 贾晖,张莉萍,倪骏.陈健、郑毅鸣。许慧慧 吴世达 马永生、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9667.1988,GB 9667,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