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Hygienic design.specification.for、public,places,Part、3、Artificial。swimming placeGB,37489,3、2019发布日期,2019.04,04实施日期。2019、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5,2,6.2。4、6、3。2和7、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 T.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 5项标准组成.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为GB,37489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 9667,1996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的卫生要求 细化了游泳池、更衣室、淋浴室.浸脚消毒池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消毒间、储藏间,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水处理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暖通空调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电气设计的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苏瑾、翟清。郭常义,贾晖、张莉萍,倪骏、陈健.郑毅鸣.许慧慧、吴世达。马永生,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9667、1988。GB,9667。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