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Hygienic.design.specification.for、public,places.Part。3,Artificial。swimming.placeGB、37489.3.2019发布日期。2019,04,04实施日期、2019,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5、2。6.2.4,6、3,2和7。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 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5项标准组成。GB 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 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为GB,37489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 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9667,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更衣室,淋浴室。浸脚消毒池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消毒间,储藏间.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水处理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暖通空调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电气设计的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苏瑾,翟清 郭常义,贾晖、张莉萍.倪骏,陈健,郑毅鸣.许慧慧 吴世达.马永生,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9667 1988、GB 9667,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