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3部分 人工游泳场所Hygienic。design。specification。for,public,places,Part。3.Artificial,swimming、placeGB.37489,3 2019发布日期。2019,04、04实施日期,2019,11 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5,2.6.2,4、6。3.2和7。2为推荐性条款 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5项标准组成。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 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 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为GB 37489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7 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 本部分与GB,9667,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更衣室 淋浴室。浸脚消毒池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消毒间,储藏间,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水处理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暖通空调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电气设计的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苏瑾,翟清。郭常义。贾晖 张莉萍。倪骏 陈健 郑毅鸣.许慧慧 吴世达,马永生,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9667.1988、GB,9667,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