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Hygienic。design。specification.for public,places。Part,3,Artificial、swimming.placeGB,37489、3,2019发布日期,2019 04,04实施日期、2019,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5、2 6。2,4。6、3。2和7、2为推荐性条款 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 18204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 37678 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5项标准组成 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 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为GB.37489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9667、1996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更衣室、淋浴室,浸脚消毒池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消毒间 储藏间、区 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水处理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暖通空调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电气设计的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复旦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苏瑾、翟清、郭常义、贾晖。张莉萍 倪骏、陈健 郑毅鸣.许慧慧,吴世达,马永生,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9667。1988.GB、9667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