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土地保护、整理和复垦。开发第二十四条 保护总量.对全市辖区的耕地都要实行保护。除国家批准的大型交通能源项目用地外 不得任意占用耕地,对其中划定的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重庆市共划定基本农田.含蔬菜基地,204,53万公顷 3068万亩。占1996年末耕地总量的80,将全市辖区内25度以下的水旱田和一,二台土均划入了基本农田。交对中低产田土方大力实行改造 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第二十五条,保护区域.城郊区以保护蔬菜地为主.主要分布在沙坪坝区、九龙坡区 南岸区,江北区,大渡口区和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璧山县 万州区.涪陵区。计13066公顷。19。6万亩。郊县 县,以保护基本农田的粮.经地为主。产粮大县保护面貌。均达到80、以上,第二十六条.开发复垦整理土地总量 根据保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和国土资源部下达的控制指标、在规划期内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41333公顷,62万亩。其中开发17333公顷、26万亩,复垦废弃地,整理增加耕地24000公顷、26万亩.第二十七条,土地开发复垦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根据全市,四荒。和灾毁废弃地分布特点、重点搞好万州移民开发区。黔江开发区的荒山.荒地开发和江河流域灾毁治理 废弃地的复垦 建立一个市级土地开发 整理示范区重点开发复垦项目有,三峡工程。涪陵库区中低山区域宜农荒山开发项目、开县裕河河堤保耕工程项目、巫溪县红池坝土地开发项目 彭水县大顶山荒地开发项目。彭水县葡萄村荒山开发项目。秀山县平江河流域开发治理项目.秀山县梅江河流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北碚区澄江镇运河北山荒山开发项目。城口黄安坝草场开发项目等。这些项目开发复垦后,面积达31239公顷,468596亩 第二十八条。开发复垦整理土地的利用方向。开发复垦整理土地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建则建 以园地,林地利用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