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土地保护、整理和复垦 开发第二十四条、保护总量,对全市辖区的耕地都要实行保护、除国家批准的大型交通能源项目用地外,不得任意占用耕地 对其中划定的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重庆市共划定基本农田.含蔬菜基地 204,53万公顷.3068万亩 占1996年末耕地总量的80.将全市辖区内25度以下的水旱田和一。二台土均划入了基本农田、交对中低产田土方大力实行改造,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第二十五条。保护区域.城郊区以保护蔬菜地为主 主要分布在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江北区 大渡口区和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 璧山县.万州区。涪陵区、计13066公顷,19 6万亩 郊县。县、以保护基本农田的粮.经地为主.产粮大县保护面貌.均达到80、以上 第二十六条 开发复垦整理土地总量、根据保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和国土资源部下达的控制指标.在规划期内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41333公顷、62万亩、其中开发17333公顷,26万亩,复垦废弃地、整理增加耕地24000公顷 26万亩 第二十七条.土地开发复垦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根据全市 四荒、和灾毁废弃地分布特点,重点搞好万州移民开发区,黔江开发区的荒山。荒地开发和江河流域灾毁治理,废弃地的复垦 建立一个市级土地开发,整理示范区重点开发复垦项目有。三峡工程。涪陵库区中低山区域宜农荒山开发项目,开县裕河河堤保耕工程项目、巫溪县红池坝土地开发项目 彭水县大顶山荒地开发项目。彭水县葡萄村荒山开发项目,秀山县平江河流域开发治理项目,秀山县梅江河流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北碚区澄江镇运河北山荒山开发项目.城口黄安坝草场开发项目等.这些项目开发复垦后.面积达31239公顷,468596亩,第二十八条.开发复垦整理土地的利用方向,开发复垦整理土地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 宜园则园 宜建则建.以园地.林地利用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