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土地保护、整理和复垦 开发第二十四条、保护总量,对全市辖区的耕地都要实行保护,除国家批准的大型交通能源项目用地外 不得任意占用耕地.对其中划定的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重庆市共划定基本农田,含蔬菜基地 204,53万公顷.3068万亩,占1996年末耕地总量的80,将全市辖区内25度以下的水旱田和一,二台土均划入了基本农田、交对中低产田土方大力实行改造,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 第二十五条、保护区域.城郊区以保护蔬菜地为主.主要分布在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江北区。大渡口区和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璧山县。万州区 涪陵区.计13066公顷.19.6万亩。郊县.县、以保护基本农田的粮,经地为主。产粮大县保护面貌 均达到80.以上。第二十六条,开发复垦整理土地总量 根据保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和国土资源部下达的控制指标。在规划期内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41333公顷.62万亩、其中开发17333公顷,26万亩.复垦废弃地 整理增加耕地24000公顷、26万亩。第二十七条,土地开发复垦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根据全市,四荒。和灾毁废弃地分布特点,重点搞好万州移民开发区、黔江开发区的荒山、荒地开发和江河流域灾毁治理.废弃地的复垦,建立一个市级土地开发.整理示范区重点开发复垦项目有,三峡工程。涪陵库区中低山区域宜农荒山开发项目 开县裕河河堤保耕工程项目,巫溪县红池坝土地开发项目 彭水县大顶山荒地开发项目 彭水县葡萄村荒山开发项目,秀山县平江河流域开发治理项目、秀山县梅江河流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北碚区澄江镇运河北山荒山开发项目 城口黄安坝草场开发项目等。这些项目开发复垦后,面积达31239公顷,468596亩,第二十八条,开发复垦整理土地的利用方向,开发复垦整理土地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建则建、以园地 林地利用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