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土地保护,整理和复垦,开发第二十四条,保护总量 对全市辖区的耕地都要实行保护。除国家批准的大型交通能源项目用地外,不得任意占用耕地,对其中划定的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重庆市共划定基本农田 含蔬菜基地 204,53万公顷,3068万亩。占1996年末耕地总量的80、将全市辖区内25度以下的水旱田和一,二台土均划入了基本农田,交对中低产田土方大力实行改造,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第二十五条,保护区域.城郊区以保护蔬菜地为主.主要分布在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江北区 大渡口区和渝北区.巴南区 北碚区、璧山县 万州区,涪陵区、计13066公顷,19 6万亩、郊县.县,以保护基本农田的粮 经地为主,产粮大县保护面貌,均达到80、以上,第二十六条,开发复垦整理土地总量。根据保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和国土资源部下达的控制指标、在规划期内开发 复垦 整理增加耕地41333公顷。62万亩。其中开发17333公顷。26万亩.复垦废弃地。整理增加耕地24000公顷,26万亩,第二十七条。土地开发复垦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根据全市、四荒,和灾毁废弃地分布特点、重点搞好万州移民开发区,黔江开发区的荒山.荒地开发和江河流域灾毁治理。废弃地的复垦、建立一个市级土地开发、整理示范区重点开发复垦项目有,三峡工程,涪陵库区中低山区域宜农荒山开发项目,开县裕河河堤保耕工程项目。巫溪县红池坝土地开发项目,彭水县大顶山荒地开发项目,彭水县葡萄村荒山开发项目,秀山县平江河流域开发治理项目.秀山县梅江河流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北碚区澄江镇运河北山荒山开发项目。城口黄安坝草场开发项目等、这些项目开发复垦后,面积达31239公顷,468596亩,第二十八条。开发复垦整理土地的利用方向 开发复垦整理土地因地制宜 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建则建,以园地。林地利用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