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2013版.关于发布 上海市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2013版 的通告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府办发 2013 6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 市消防局制订了、上海市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2013版。现予颁布执行,特此通告,上海市消防局,2013年12月12日,一,高层公共建筑、一。超过100米,含本数 下同。的高层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的住宅部分,二.1983年6月1日前设计的超过50米以上的高层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的住宅部分,二 地下公共建筑.一、地下公共建筑中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地下轨道交通超过3条线及以上的换乘枢纽站点、三.人员密集场所 一。三级医院 二,五星级的宾,旅 馆、饭店、三。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厅 音乐茶座等歌舞娱乐场所,四,单体建筑面积超过30、000平方米的商场、占地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市场。五,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展览馆、六、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等公共交通枢纽,七 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餐饮场所、八、建筑面积超过4000平方米的影剧院和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的放映厅。录像厅 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九、乘客座位总数超过500个的游览船舶或者座位数超过100个的餐饮趸船,十。总床位数超过300张的养老院,敬老院,养老机构。福利院,十一.总床位数超过300张的寄宿制学校,寄宿制托儿所 幼儿园 中小学。四、易燃易爆单位、一.单座容积超过20000立方米或者总容积超过100。000立方米的甲乙类储罐 液化烃单座容积超过1000立方米或者总容积超过5000立方米的储罐。二、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甲类厂房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乙类厂房。总占地面积超过10 000平方米的甲,乙类工艺装置,三,总建筑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甲类仓库和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乙类仓库,五,经性能化消防设计的人员密集场所 六,其他建筑内,含合用建筑,内.如设有符合上述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该建筑的业主单位或管理单位要纳入火灾高危单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