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2013版、关于发布、上海市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 2013版,的通告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规定 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62号 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消防局制订了,上海市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2013版、现予颁布执行,特此通告。上海市消防局,2013年12月12日、一,高层公共建筑,一.超过100米、含本数、下同.的高层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的住宅部分,二 1983年6月1日前设计的超过50米以上的高层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的住宅部分,二 地下公共建筑。一、地下公共建筑中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二 地下轨道交通超过3条线及以上的换乘枢纽站点.三.人员密集场所 一,三级医院、二.五星级的宾.旅,馆 饭店 三 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厅 音乐茶座等歌舞娱乐场所.四 单体建筑面积超过30。000平方米的商场,占地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市场、五,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展览馆.六.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等公共交通枢纽 七。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餐饮场所,八 建筑面积超过4000平方米的影剧院和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的放映厅.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九、乘客座位总数超过500个的游览船舶或者座位数超过100个的餐饮趸船,十、总床位数超过300张的养老院 敬老院,养老机构,福利院,十一、总床位数超过300张的寄宿制学校 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 四,易燃易爆单位 一,单座容积超过20000立方米或者总容积超过100.000立方米的甲乙类储罐。液化烃单座容积超过1000立方米或者总容积超过5000立方米的储罐,二.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甲类厂房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乙类厂房 总占地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甲。乙类工艺装置、三,总建筑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甲类仓库和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乙类仓库,五、经性能化消防设计的人员密集场所、六、其他建筑内,含合用建筑,内.如设有符合上述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该建筑的业主单位或管理单位要纳入火灾高危单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