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2013版。关于发布,上海市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2013版。的通告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6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消防局制订了、上海市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2013版.现予颁布执行,特此通告,上海市消防局,2013年12月12日,一。高层公共建筑,一 超过100米、含本数.下同、的高层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的住宅部分,二,1983年6月1日前设计的超过50米以上的高层公共建筑 不含商住楼的住宅部分,二。地下公共建筑 一.地下公共建筑中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二 地下轨道交通超过3条线及以上的换乘枢纽站点.三.人员密集场所。一,三级医院 二,五星级的宾、旅,馆 饭店、三.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厅、音乐茶座等歌舞娱乐场所 四.单体建筑面积超过30。000平方米的商场 占地面积超过20 000平方米的市场,五,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展览馆.六 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等公共交通枢纽、七,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餐饮场所,八 建筑面积超过4000平方米的影剧院和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的放映厅、录像厅。礼堂等演出 放映场所 九、乘客座位总数超过500个的游览船舶或者座位数超过100个的餐饮趸船。十 总床位数超过300张的养老院,敬老院、养老机构.福利院 十一 总床位数超过300张的寄宿制学校、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四。易燃易爆单位,一、单座容积超过20000立方米或者总容积超过100 000立方米的甲乙类储罐 液化烃单座容积超过1000立方米或者总容积超过5000立方米的储罐、二,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甲类厂房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乙类厂房,总占地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甲。乙类工艺装置 三。总建筑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甲类仓库和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乙类仓库 五,经性能化消防设计的人员密集场所,六 其他建筑内 含合用建筑、内,如设有符合上述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该建筑的业主单位或管理单位要纳入火灾高危单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