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2013版 关于发布。上海市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 2013版 的通告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6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消防局制订了、上海市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2013版,现予颁布执行,特此通告,上海市消防局.2013年12月12日,一,高层公共建筑 一,超过100米 含本数.下同,的高层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的住宅部分、二 1983年6月1日前设计的超过50米以上的高层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的住宅部分 二、地下公共建筑。一,地下公共建筑中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地下轨道交通超过3条线及以上的换乘枢纽站点.三 人员密集场所.一,三级医院、二 五星级的宾。旅,馆 饭店。三,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厅 音乐茶座等歌舞娱乐场所 四、单体建筑面积超过30,000平方米的商场,占地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市场。五.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展览馆。六,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客运车站候车室 客运码头候船厅 民用机场航站楼等公共交通枢纽、七 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餐饮场所,八,建筑面积超过4000平方米的影剧院和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的放映厅,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九.乘客座位总数超过500个的游览船舶或者座位数超过100个的餐饮趸船、十,总床位数超过300张的养老院,敬老院.养老机构.福利院。十一 总床位数超过300张的寄宿制学校,寄宿制托儿所 幼儿园 中小学.四 易燃易爆单位,一。单座容积超过20000立方米或者总容积超过100、000立方米的甲乙类储罐 液化烃单座容积超过1000立方米或者总容积超过5000立方米的储罐、二.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甲类厂房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乙类厂房.总占地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甲。乙类工艺装置,三 总建筑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甲类仓库和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乙类仓库 五.经性能化消防设计的人员密集场所。六.其他建筑内、含合用建筑、内 如设有符合上述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该建筑的业主单位或管理单位要纳入火灾高危单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