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 2016年
  • 济南市日照分析技术规程
  • 山东省化工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评估指南 DB37/T 4212-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9部分:生育保险信息 DB37/T 4221.9-2020
  • 山东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规范 DB37/T 4255-2020
  • 山东省低温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DB37/T 4184-2020
  • 山东省电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数据交换技术规范 DB37/T 4196-2020
  • 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管理与服务 总则 DB37/T 4237-2020
  • 山东省新增医疗保障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经办规范 DB37/T 4236-2020
  • 山东省旧路堤利用技术规范 DB37/T 4229-20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顺利实施 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城市人民政府将其确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协议方式确定给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 由开发企业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屋等建设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经营 是指开发企业将其开发的房地产依法转让给他人的行为,第三条 在本省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均应当遵守本条例,自建自用、非经营性的房地产投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条例。但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除外,第四条、房地产开发必须坚持由城市人民政府总揽、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带开发的方针。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 配套建设 严格限制零星项目建设.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文物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等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园林绿地 第六条 房地产开发应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鼓励和扶持居民住宅的开发建设,严格控制建设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的城市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开发主管部门 主管本辖区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工作,省和城市人民政府的计划,土地管理 工商行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有关工作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