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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修订。第九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建设,设计 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第十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第九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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