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关于.常州市主要公路两侧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的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公路是联系城市内外交通的主要载体.也是展示城市形象,提升沿线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窗口、目前 我市主要公路两侧的环境质量不容乐观,普遍存在违法建筑较多,配套设施不全,绿化总量不足,开口接路随意,杆线架设杂乱等情况.特别是在一些集镇段公路街道化情况十分突出,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主要公路两侧的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美观,进一步美化城市形象。根据领导的要求。我局联合市交通局。法制办等部门 草拟了,常州市主要公路两侧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二 规定。的适用范围.规定 所指主要公路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及部分县道 各辖市,区可以根据本规定。对辖区内其他各级道路进一步加强管理 新建公路参照本规定执行、三.规定。的主要依据.规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公路管理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 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沿公路的建筑物,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路段两侧.需同时满足后退城市道路红线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规定,确定的主要公路沿线的建筑后退红线范围比上述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有所提高.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主要公路两侧的景观质量,四,实施管理问题,1 各辖市.区政府是本规定的组织实施主体.主要公路沿线的建筑后退红线范围内的用地.由各辖市 区政府根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适时组织做好绿色通道建设和管养等工作、2,市规划。交通 园林.国土.农林.水利等职能部门、以及各管线管理主体,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各辖市、区做好规定的执行 3,我市主要公路两侧新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针对我市公路两侧的现状,各辖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力量。按照拆除违法建筑,归并平交道口 整理沿路杆线、补建相应设施、增加绿化数量。装饰建筑立面,规范广告设置、亮化景观空间,美化周边环境,提升整体水平的要求,开展景观整治工程。确保主要公路两侧空间大起来.绿化多起来,景观美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