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能耗数据编码E.0、1。编码规则,建筑编码采用10,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为便于计算机或人工识别和处理,特制定编码规则如下、1、第1。6,位数编码为建筑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执行。编码分到市.县.市、江苏省行政区划代码详见附录F。2,第7,位数编码为建筑类别编码,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如A,B,C、H 按表E.0。1 1编排 表E、0、1 1。建筑类别编码,3,第8.10位数编码为建筑识别编码.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001 002,999.根据建筑基本情况数据采集指标,建筑识别编码应由建筑所在地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建筑识别编码结合行政区划代码编码后。应保证各县市内任一建筑识别编码的唯一性 4.第11。12位数编码为分类能耗编码,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01.02,可参照表E、0、1,2,编排.表E 0 1 2.建筑能耗编码、5,第13位数编码为分项能耗编码、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如A、B。C 可参照表E、0,1 3,码编排 表E,0,1,3。分项能耗编码,6。第14位数编码为分项能耗一级子项编码、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2、3,可参照表E。0,1 4,编排,表E,0、1.4.分项能耗一级子项编码,7,第15位数编码为分项能耗二级子项编码。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如A,B C.可参照表E、0、1,5,编排 表E,0,1、5,分项能耗二级子项编码.8、能耗数据编码结果示意图见图E.0、1,图E.0。1,能耗数据编码结果示意E 0,2,能耗数据采集点识别编码方法、能耗数据采集点识别编码规则为细则层次代码结构,主要按5类细则进行编码、包括,行政区划代码编码。建筑类别编码。建筑识别编码.数据采集器识别编码和数据采集点识别编码.能耗数据采集点识别编码由16位符号组成、若某一项目无须使用某编码时,则用相应位数的 0 代替。1.第1,6位行政区划代码编码.第7位建筑类别编码,第8,10位建筑识别编码分别按照本规程附录E,0、1,条第1,3、款规定的方法编码.2.第11。12位数编码为数据采集器识别编码 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01、02。03。99.根据单一建筑内的数据采集器布置数量 顺序编号、数据采集器识别编码应由建筑所在地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3.第13 16位数编码为数据采集点识别编码 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0001.0002 0003、9999,根据单一建筑内数据采集点的数量顺序编号。4、能耗数据采集点识别编码结果示意图E 0,2。图E 0 2,能耗数据采集点识别编码结果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