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二章 检测机构资质管理。第六条,检测机构资质按其检测能力和业务范围,分为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专项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相应类别的资质标准和业务范围见附件一 二,第七条。检测机构申请资质应提交下列资料。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一式三份,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资质标准规定的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合同 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 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社保合同。相关检测技术培训情况登记表。五。检测机构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六 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证书证件提供扫描版,其他材料提供WORD,或,EXCEL格式、第八条,检测机构申请资质扩项应提交上述第七条中、一,六 项资料。扩项涉及资质类别增加.要求人员条件提高的 还应提供 三。四、五 中涉及增加的有关材料,第九条。资质审查分为资料审查、实地查验及专家评审,省政务中心建设厅窗口受理检测机构资质申请材料 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 对审查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间完成资质审批工作、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第十条.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中列出批准的具体检测项目 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第十一条.检测机构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资质延期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发证机关复查合格后。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逾期未申请复查的单位.资质证书自行作废、检测机构在资质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延期.一 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二.转包检测业务的,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四,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鉴定 报告的,五、未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检测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致使事故损失扩大的 第十二条。检测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技术负责人除外,后30日内.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报送有关变更证明资料、办理变更手续、破产、撤销.歇业的 应当在30日内将资质证书交回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注销.第十三条。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资质审批机构应当依法办理检测机构的资质注销手续。一,资质有效期届满,未重新核定资质的.二,检测机构破产。撤销 歇业的 三,检测机构取得资质后发生合并.分立的.第十四条。检测机构取得资质后可以在异地设立检测试验室,简称试验室。试验室开展的检测业务不能超出母体机构的资质范围 母体机构对试验室的质量行为负责、并负有管理试验室职责.试验室的仪器设备,试验环境.在岗人员.职称,社保合同,持证上岗等。条件应符合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见证取样检测能力应不低于母体机构资质中的4项,持证检测人员数不少于6人,检测机构在异地设立试验室.应填写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增设试验室申请表,提供对试验室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对试验场地.仪器设备拥有产权、或3年以上使用权.的证明,管理试验室的制度和保证检测质量的措施等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试验室。资质管理部门应在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的,检测机构变更栏,给予登记并公布。试验室使用母体机构资质图章对外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资料管理纳入母体机构管理体系,试验室只能以母体机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承接检测业务,试验室的不良质量行为记入母体机构的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手册,试验室撤消,母体机构应在30日内向资质审批部门报告注销,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得非法扣押.没收资质证书,检测机构遗失资质证书.应当在有效的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 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办,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