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配电照明工程质量验收7 6、1.配电照明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配电照明工程的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成套设备供应厂家等、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进行 2、配电照明工程中,应符合本标准电力电缆施工、照明工程施工,防雷和接地的规定.并应按本标准附录C填写验收记录,3.配电照明工程中对室外电气,变配电室,供电干线 电气动力。备用和不间断电源等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应结合冰雪景区的具体情况和相关专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分项工程涉及的相关项目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并按本标准附录C填写验收记录 4.配电照明工程分项验收时应全数进行验收和核准.7,6。2。冰雪景观建筑配电照明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时,应提供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对新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等进场时,尚应提供安装、采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资料 7,6。3。配电照明工程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动力和照明的漏电保护装置.应进行模拟动作试验,并作好试验记录 2.冰雪景区内大型建筑照明系统满负荷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24h,冰景内照明系统满负荷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12h 且应无故障。3、满负荷试运行的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每间隔2h记录1次运行情况.4,灯具,断路器。启动器,控制器、频闪器及灯光控制设备投入运行前、应进行耐低温运行试验。反复启动不得低于10次,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大于24h,气体放电灯启动试验每次启停应间隔不少于15min 反复启动不低于5次,上述运行试验不得出现过热 漏电,闪烁 功率降低和超过启动时间或启动不正常等现象,5、电压降正常运行情况下、照明和电动机等用电设备端电压的偏差允许值.以额定电压的百分数表示。应为.5 并应随时进行监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