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管理规定 关于颁布,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管理规定。的通知、宁规字。2012 257号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分局,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统一审批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 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予以颁布 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特此通知.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审批管理.统一报审材料中的必备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申领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审图件及图纸内容的规划管理,第三条,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审的图件、应包含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附件1 规划控制指标核查表.附件2 图纸目录。总平面图,建筑单体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结构基础平面图.第四条,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清晰 完整反映,图纸上应加盖建设单位的印章。设计单位的出图资质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第五条、总平面图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规划设计条件附图所提供的现势地形图,规划用地边界线.规划外部条件及建设控制线、二、用地内保留的地形地貌,建,构。筑物.树木及用地外相邻建,构、筑物 三、场地四邻及规划的道路、室外停车场,绿化用地及基地主要出入口,四,拟建建,构、筑物及地下建.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顶层为跃层或阁楼时、标注为N、1。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及角点轴号 五。拟建建 构、筑物退界距离,后退建筑控制线距离,与基地内外的建、构、筑物的间距。六,场地竖向设计标高 建筑主要出入口处地坪标高、北檐口 建筑最高点、位于建筑控高区、的标高 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第六条、总平面图尺寸标注及文字说明,一。拟建建,构,筑物与用地边界,规划外部条件。建设控制线及地块内部道路的相对距离。应标注外墙边,含外墙装饰挂板 玻璃幕墙。与上述控制线的相对尺寸.二、建,构。筑物间的距离.应标注外墙与外墙之间的净尺寸 非平行布置的建筑物应标注最近部位的距离.三.相对距离的标注尺寸采用、号加尺寸数据表示,数据精度控制在小数点后一位,实际控制尺寸应大于地形图测算尺寸0,5米、四。绿化用地,室外停车场,底层架空层.顶层设置阁楼或跃层.需要拆除的建筑等应用文字标明,第七条,分期建设项目总平面图的绘制要求、一。应划分各期建设的区域范围、注明建设时序.二,公共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名称或编号,位置及规模、三、分期建设建筑面积汇总表、四.对未报待建的建筑用粗虚线绘制。并与报建项目有所区分.第八条、建筑单体的平面图绘制内容及要求,一.注明各层建筑面积.标注房间、阳台等主要功能区的名称,二,室内停车库应当标明车辆停车位 停车数量,车道,行车路线、出入口位置及尺寸等 并注明有效停车面积,三。注明轴线间尺寸,门窗洞口尺寸 外轮廓总尺寸,墙身厚度、柱.壁柱.截面尺寸 外墙装饰用挂板及玻璃幕墙外挑尺寸,第九条.建筑单体的立面图绘制内容及要求,一,与平面图对应的各方向立面应绘制齐全.内部院落或看不到的立面可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二,绘制立面外轮廓,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位置、两端标注轴线编号 三,标注建筑总高度 楼层位置辅助线、楼层数及关键控制标高,女儿墙或檐口。建筑最高点等、四 标注外墙面装饰材料名称及色彩.第十条。建筑单体的剖面图绘制内容及要求。一.剖视位置应选在内部空间较为复杂,具有代表性的部位,二,标注建筑总高度 层高,门窗洞口、室内外高差.阳台栏杆高度 三、标注阳台 飘窗及空调搁板的水平悬挑尺寸 标注外墙装饰用挂板及玻璃幕墙水平悬挑尺寸.四.标注室内地面。楼面 含地下室,屋面.阳台。平台。雨蓬 屋面檐口、女儿墙顶。高出屋面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标高.主要出入口处室外地坪标高.第十一条,结构基础平面图图纸绘制内容及要求.一 基础平面图应绘出定位轴线。基础构件,包括承台,基础梁等,砌体结构墙,柱的位置与尺寸,二,采用桩基时,应绘出桩位平面位置,定位尺寸,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原,宁规规范字 2009。1号文中,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