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管理规定。关于颁布,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管理规定,的通知,宁规字.2012。257号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分局,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统一审批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 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予以颁布 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特此通知.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审批管理。统一报审材料中的必备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申领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审图件及图纸内容的规划管理、第三条,申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审的图件.应包含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附件1,规划控制指标核查表,附件2,图纸目录.总平面图 建筑单体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结构基础平面图,第四条、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清晰,完整反映,图纸上应加盖建设单位的印章、设计单位的出图资质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 第五条,总平面图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规划设计条件附图所提供的现势地形图,规划用地边界线,规划外部条件及建设控制线。二 用地内保留的地形地貌,建,构 筑物、树木及用地外相邻建,构 筑物、三,场地四邻及规划的道路 室外停车场,绿化用地及基地主要出入口 四。拟建建,构.筑物及地下建 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顶层为跃层或阁楼时,标注为N。1、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及角点轴号,五 拟建建、构.筑物退界距离、后退建筑控制线距离、与基地内外的建.构、筑物的间距.六,场地竖向设计标高.建筑主要出入口处地坪标高,北檐口 建筑最高点,位于建筑控高区,的标高.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必要的文字说明,第六条.总平面图尺寸标注及文字说明,一,拟建建 构,筑物与用地边界,规划外部条件、建设控制线及地块内部道路的相对距离 应标注外墙边。含外墙装饰挂板、玻璃幕墙 与上述控制线的相对尺寸,二,建。构.筑物间的距离,应标注外墙与外墙之间的净尺寸,非平行布置的建筑物应标注最近部位的距离 三,相对距离的标注尺寸采用。号加尺寸数据表示.数据精度控制在小数点后一位,实际控制尺寸应大于地形图测算尺寸0 5米。四、绿化用地 室外停车场,底层架空层.顶层设置阁楼或跃层,需要拆除的建筑等应用文字标明。第七条,分期建设项目总平面图的绘制要求、一,应划分各期建设的区域范围,注明建设时序。二 公共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名称或编号,位置及规模,三,分期建设建筑面积汇总表。四 对未报待建的建筑用粗虚线绘制、并与报建项目有所区分,第八条 建筑单体的平面图绘制内容及要求 一。注明各层建筑面积 标注房间。阳台等主要功能区的名称,二、室内停车库应当标明车辆停车位,停车数量.车道。行车路线、出入口位置及尺寸等.并注明有效停车面积,三,注明轴线间尺寸 门窗洞口尺寸,外轮廓总尺寸.墙身厚度,柱。壁柱.截面尺寸 外墙装饰用挂板及玻璃幕墙外挑尺寸、第九条,建筑单体的立面图绘制内容及要求,一,与平面图对应的各方向立面应绘制齐全,内部院落或看不到的立面可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二、绘制立面外轮廓 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位置,两端标注轴线编号。三,标注建筑总高度 楼层位置辅助线 楼层数及关键控制标高,女儿墙或檐口。建筑最高点等.四 标注外墙面装饰材料名称及色彩,第十条,建筑单体的剖面图绘制内容及要求.一 剖视位置应选在内部空间较为复杂.具有代表性的部位.二.标注建筑总高度.层高,门窗洞口.室内外高差.阳台栏杆高度,三 标注阳台。飘窗及空调搁板的水平悬挑尺寸.标注外墙装饰用挂板及玻璃幕墙水平悬挑尺寸,四.标注室内地面,楼面、含地下室,屋面.阳台。平台、雨蓬,屋面檐口,女儿墙顶,高出屋面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标高,主要出入口处室外地坪标高,第十一条、结构基础平面图图纸绘制内容及要求,一。基础平面图应绘出定位轴线.基础构件,包括承台、基础梁等 砌体结构墙。柱的位置与尺寸 二,采用桩基时,应绘出桩位平面位置.定位尺寸.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原,宁规规范字。2009 1号文中.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类、核准图绘制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