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补充规定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房屋面积计算,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 74号.结合我市实际 我局制定了,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根据国家建设部建住房 2002。74号,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 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执行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一,房产调查与勘测,1,一幢房屋有两种以上结构的,在房产分幅图上以主要结构表示.但在勘测报告书内应分别注明 2,房屋的自然层数按房屋,0以上的层数确定。复式房屋自然层数以套内空间最高位置计算、房屋层数与规划部门批建层数不相符的,应在勘测报告书内注明 同一幢房屋在不同单元分别为标准和复式的、房屋层数以标准型单元的层数为准。同一单元内既有标准层。又有复式层的其房屋层数按该房的自然层数计算。二。房产面和测算。1、阳台围护栏向外倾斜的.按阳台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2 落地式突出窗、层高在2。2米,含2、2米.以下同。以上的计算建筑面积,3 墙体向外倾斜式房屋 按各层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4、有变形缝的房屋,若变形缝作为使用空间利用的,变形缝计算建筑面积 5,跃层房屋按该房自然层数计算梯间面积。复式,上、下 层按套内最高部位认定的自然层计算梯间面积,6 成套复式住宅上层为空的 本层相关外围墙体不计算建筑面积.7。架空层作绿化,园艺使用的以及空中屋顶花园,不计算建筑面积、8.临街房屋底层的走廊.不论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若作为公众通行的社会性公共通道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9。利用楼梯下方空间的,因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该利用空间不再计算建筑面积、10。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三、共有建筑面积分摊。1 共有建筑面积范围及功能的界定,以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图为依据 2。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基本单位 若裙楼上有多个独立楼的,各主楼应为单个功能区。若一幢住宅内有一梯一户的单元、该单元应单独作为一个功能区。3,商住楼的商业层内单独通往住宅的梯间面积列入幢共有建筑面积,4、屋顶梯间、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用房列入幢共有建筑面积、因特殊要求所增加的消防建筑面积只分摊给相关的功能区.5.幢与幢之间连结的通廊不列人共有建筑面积,6,单位住宅优惠售房后又集资扩建的。仍按原分摊方法分摊共有建筑面积。集资建房的房屋可由集资建房人联合签订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协议、按协议分摊。四、房产变更测量.1.房产合并和分割,应根据变更的合法文件进行。分割中涉及到共有面积分摊而共有面积范围不明确的。相关当事人应签订共有面积分摊协议、2,房产分幅图修补测应与房屋勘测同步进行。五、其它、1。凡,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有关条款与本补充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补充规定执行、2.本补充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