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补充规定 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房屋面积计算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建设部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住房 2002、74号 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根据国家建设部建住房,2002,74号、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补充规定,一.房产调查与勘测,1、一幢房屋有两种以上结构的、在房产分幅图上以主要结构表示。但在勘测报告书内应分别注明 2,房屋的自然层数按房屋,0以上的层数确定 复式房屋自然层数以套内空间最高位置计算、房屋层数与规划部门批建层数不相符的,应在勘测报告书内注明,同一幢房屋在不同单元分别为标准和复式的、房屋层数以标准型单元的层数为准 同一单元内既有标准层,又有复式层的其房屋层数按该房的自然层数计算,二、房产面和测算,1,阳台围护栏向外倾斜的。按阳台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2、落地式突出窗,层高在2。2米,含2 2米.以下同、以上的计算建筑面积、3.墙体向外倾斜式房屋。按各层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4 有变形缝的房屋。若变形缝作为使用空间利用的,变形缝计算建筑面积 5,跃层房屋按该房自然层数计算梯间面积。复式,上.下.层按套内最高部位认定的自然层计算梯间面积,6。成套复式住宅上层为空的,本层相关外围墙体不计算建筑面积 7。架空层作绿化.园艺使用的以及空中屋顶花园.不计算建筑面积。8,临街房屋底层的走廊、不论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若作为公众通行的社会性公共通道的不计算建筑面积,9,利用楼梯下方空间的.因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该利用空间不再计算建筑面积.10 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 挑廊 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三,共有建筑面积分摊、1,共有建筑面积范围及功能的界定 以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图为依据.2、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基本单位.若裙楼上有多个独立楼的、各主楼应为单个功能区,若一幢住宅内有一梯一户的单元、该单元应单独作为一个功能区.3,商住楼的商业层内单独通往住宅的梯间面积列入幢共有建筑面积,4.屋顶梯间,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用房列入幢共有建筑面积,因特殊要求所增加的消防建筑面积只分摊给相关的功能区 5.幢与幢之间连结的通廊不列人共有建筑面积,6 单位住宅优惠售房后又集资扩建的 仍按原分摊方法分摊共有建筑面积.集资建房的房屋可由集资建房人联合签订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协议、按协议分摊 四、房产变更测量,1.房产合并和分割,应根据变更的合法文件进行,分割中涉及到共有面积分摊而共有面积范围不明确的.相关当事人应签订共有面积分摊协议,2 房产分幅图修补测应与房屋勘测同步进行,五、其它 1。凡 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有关条款与本补充规定不一致的 按本补充规定执行、2 本补充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