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房屋面积计算,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住房 2002 74号.结合我市实际 我局制定了 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补充规定。根据国家建设部建住房。2002。74号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以下补充规定,一。房产调查与勘测。1 一幢房屋有两种以上结构的 在房产分幅图上以主要结构表示。但在勘测报告书内应分别注明。2 房屋的自然层数按房屋。0以上的层数确定,复式房屋自然层数以套内空间最高位置计算。房屋层数与规划部门批建层数不相符的,应在勘测报告书内注明、同一幢房屋在不同单元分别为标准和复式的,房屋层数以标准型单元的层数为准。同一单元内既有标准层 又有复式层的其房屋层数按该房的自然层数计算。二.房产面和测算。1,阳台围护栏向外倾斜的、按阳台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2。落地式突出窗,层高在2 2米。含2,2米、以下同、以上的计算建筑面积 3、墙体向外倾斜式房屋 按各层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4.有变形缝的房屋、若变形缝作为使用空间利用的、变形缝计算建筑面积,5.跃层房屋按该房自然层数计算梯间面积.复式.上、下 层按套内最高部位认定的自然层计算梯间面积,6,成套复式住宅上层为空的、本层相关外围墙体不计算建筑面积.7。架空层作绿化 园艺使用的以及空中屋顶花园,不计算建筑面积。8.临街房屋底层的走廊 不论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若作为公众通行的社会性公共通道的不计算建筑面积、9.利用楼梯下方空间的,因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该利用空间不再计算建筑面积,10,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 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三,共有建筑面积分摊,1.共有建筑面积范围及功能的界定,以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图为依据.2,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基本单位 若裙楼上有多个独立楼的、各主楼应为单个功能区、若一幢住宅内有一梯一户的单元,该单元应单独作为一个功能区 3,商住楼的商业层内单独通往住宅的梯间面积列入幢共有建筑面积 4.屋顶梯间。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用房列入幢共有建筑面积,因特殊要求所增加的消防建筑面积只分摊给相关的功能区、5.幢与幢之间连结的通廊不列人共有建筑面积,6 单位住宅优惠售房后又集资扩建的。仍按原分摊方法分摊共有建筑面积,集资建房的房屋可由集资建房人联合签订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协议 按协议分摊,四、房产变更测量、1.房产合并和分割.应根据变更的合法文件进行、分割中涉及到共有面积分摊而共有面积范围不明确的.相关当事人应签订共有面积分摊协议,2,房产分幅图修补测应与房屋勘测同步进行 五、其它 1、凡,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有关条款与本补充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补充规定执行、2,本补充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