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定额计价第二十条。定额计价是指按预算定额.或估价表,费用定额规定计算工程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综合费用。有关费用 利润。劳动保险基金 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定额计价采用工料单价计价、工料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 综合费用。利润,有关费用,劳动保险基金、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按规定另行计算,定额计价应执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0年颁发的,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装饰工程。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给排水 暖通及生活用煤气工程。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电气工程。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黑龙江省估价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黑龙江省估价表,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黑龙江省估价表。黑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和、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 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人工费中的人工单价,包括住房集中供暖费.住房补贴。市内上下班交通补贴.自来水补贴和管道燃气补贴、计入人工单价中.不再另行测定标准.标准。由市。行署.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发布,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类工程的计费基础均为22 88元,工日 其人工价差计入有关费用.材料费中的材料价格可参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结合市场情况确定 机械使用费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或估价表,中机械使用费的规定、由市 行署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发布、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二条 综合费用按照 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中约定,约定的标准不得低于下限。第二十三条.利润按照,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中约定,第二十四条,有关费用、集中供暖费等项费用,预制构件增值税除外、按照 费用定额 的规定,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 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不允许计取其费用 第二十五条 工程定额测定费根据黑建造价字。2002.第4号文件 原计费基础不变、其标准按0,1.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劳动保险基金按照.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七条.税金按照.费用定额 规定的标准执行,其计算基础为直接费,综合费用、利润.有关费用,工程定额测定费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