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工程量清单计价第六条。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工程量清单应根据。计价规范。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简称,费用计算规则.和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条件及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第七条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是指构成工程实体消耗的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 计价规范,附录A.B。C,D、E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如出现上述规定中未包括的项目时 编制人可做相应补充.并报市。行署、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第八条。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 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 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消耗的项目 包括定额措施项目.一般措施项目和其他措施项目。定额措施项目清单 其他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按照,计价规范、规定的.措施项目一览表。费用计算规则。和有关规定,由编制人列出项目 如出现上述规定未包括的项目时 编制人可做相应补充,并报市,行署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一般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费用计算规则 的规定 由编制人列出项目。一般措施项目中的冬季施工、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定,其他各项一般措施项目是施工中必须发生的.编制人不得漏项、第九条。其他项目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之外的。但工程可能发生的项目,计价规范、规定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 总承包服务费和零星工作项目等。预留金是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材料购置费是指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所需的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费是指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按照,计价规范 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由编制人列出项目。其中零星工作项目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 如出现上述规定未包括的项目时。编制人可做相应补充。并报市 行署。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第十条,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定额措施项目费,一般措施项目费、其他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规费,税金按规定另行计算.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执行.计价规范。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黑龙江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黑龙江省统一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黑龙江省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黑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和,费用计算规则 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综合单价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定额措施项目清单 其他措施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清单的计价,人工费中的人工单价标准由市,行署,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发布,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材料费中的材料价格可参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结合市场情况投标人自主确定 机械使用费按照.黑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由市 行署,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发布,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管理费按照,费用计算规则、规定的标准 投标人不得以零费率报价.其具体标准由市.行署、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发布,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利润按照.费用计算规则、规定的标准投标人自主确定.风险因素。投标人必须考虑市场价格变化自主确定计入综合单价。第十二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定额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措施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组成、应根据。计价规范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黑龙江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黑龙江省统一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黑龙江省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黑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和 费用计算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办法的第十条 第十一条规定确定,第十三条 一般措施项目清单金额的确定。由投标人按照。费用计算规则。规定的项目及标准,不得浮动,报价,第十四条。其他项目清单金额的确定.预留金和材料购置费由招标人提出预测数量估算金额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但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多退少补 总承包服务费由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主报价。零星工作项目费的综合单价按照本办法的第十条,第十一条及相关规定确定,第十五条 规费。税金.工程定额测定费和养老保险费按照.费用计算规则。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排污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由市,行署、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发布。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税金按照 费用计算规则。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列出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或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第十七条 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工程如设标底,其标底应按以下依据编制.一,计价规范。二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黑龙江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黑龙江省统一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黑龙江省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黑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和,费用计算规则,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市场价格信息。四。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五,施工设计图纸,六.施工现场条件,合理的施工方法、七、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投标报价应按以下依据编制,一,计价规范.二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黑龙江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黑龙江省统一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黑龙江省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黑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和,费用计算规则,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市场价格信息。四.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五,施工设计图纸。六 施工现场条件。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七.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第十九条、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计价规范.规定的统一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