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发布二.一三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号、黑建造价.2013.20号,颁布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期、2013、11,18各市。地。住建局.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中直驻省单位 哈尔滨铁路局,省军区。驻军,为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更好地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现对2013年我省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作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人工费价差 合同中对人工费价差有约定的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发包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参照人工单价80元,工日 哈尔滨市区85元.工日、进行调整、二,材料费价差。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没有约定的.可参照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进行调整、三,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为不可竞争费用 应按实际发生计入工程结算 四、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内,包括200万元。的各类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单位按相应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的50。计算,其中脚手架费按100 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标准按照。关于发布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有关项目,标准规定的通知.黑建造价.2012、13号、的规定执行、单独承包装饰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标准按1.73.执行.五。规费按照2012年度核定的标准计取 2013年工程项目名称不用打印在证书上,按施工合同执行 2012年度。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未取得.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的施工企业在工程结算时不得计取规费.按照,关于发布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有关项目,标准规定的通知,黑建造价 2012 13号.的规定、取消。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项目.不再计取此项费用、工程排污费按实际发生计入工程结算。六、税金按照,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的通知、黑建造价函。2011、7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缴纳的时间按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七、冰雪。灯、工程的取费按市政工程标准执行,八.各市、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指导意见的原则基础上。按职责划分,制定相应的工程结算补充指导意见。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后下发,九、本指导意见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已经结算完的工程不再找补.十。本文件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