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发布二 一三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号.黑建造价,2013,20号、颁布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期。2013。11、18各市.地,住建局。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 省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中直驻省单位。哈尔滨铁路局 省军区,驻军.为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更好地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现对2013年我省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作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人工费价差.合同中对人工费价差有约定的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发包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参照人工单价80元.工日、哈尔滨市区85元 工日,进行调整,二、材料费价差,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没有约定的.可参照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进行调整 三,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入工程结算,四。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内,包括200万元 的各类工程 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单位按相应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的50。计算,其中脚手架费按100,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标准按照,关于发布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有关项目、标准规定的通知.黑建造价,2012 13号 的规定执行、单独承包装饰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标准按1,73,执行.五 规费按照2012年度核定的标准计取、2013年工程项目名称不用打印在证书上.按施工合同执行 2012年度 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 未取得、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的施工企业在工程结算时不得计取规费,按照.关于发布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有关项目,标准规定的通知。黑建造价,2012,13号,的规定.取消,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项目,不再计取此项费用。工程排污费按实际发生计入工程结算.六.税金按照、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的通知、黑建造价函.2011.7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缴纳的时间按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七。冰雪,灯、工程的取费按市政工程标准执行、八。各市.地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指导意见的原则基础上,按职责划分 制定相应的工程结算补充指导意见 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后下发。九,本指导意见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已经结算完的工程不再找补、十.本文件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