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发布二、一三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号,黑建造价 2013.20号,颁布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期。2013、11.18各市,地,住建局,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 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 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中直驻省单位、哈尔滨铁路局,省军区.驻军,为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更好地贯彻执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现对2013年我省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作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人工费价差,合同中对人工费价差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发包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参照人工单价80元、工日,哈尔滨市区85元、工日。进行调整,二、材料费价差.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没有约定的,可参照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进行调整、三,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为不可竞争费用 应按实际发生计入工程结算,四、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内 包括200万元.的各类工程 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单位按相应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的50,计算,其中脚手架费按100 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标准按照,关于发布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有关项目。标准规定的通知 黑建造价,2012 13号、的规定执行。单独承包装饰工程 其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标准按1,73、执行。五。规费按照2012年度核定的标准计取 2013年工程项目名称不用打印在证书上.按施工合同执行、2012年度,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 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 未取得、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的施工企业在工程结算时不得计取规费,按照,关于发布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有关项目 标准规定的通知 黑建造价、2012,13号.的规定.取消。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项目,不再计取此项费用,工程排污费按实际发生计入工程结算、六,税金按照,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的通知,黑建造价函.2011。7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缴纳的时间按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七.冰雪,灯。工程的取费按市政工程标准执行、八。各市 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指导意见的原则基础上 按职责划分,制定相应的工程结算补充指导意见。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后下发,九。本指导意见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已经结算完的工程不再找补、十。本文件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