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发布二,一三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号 黑建造价 2013,20号.颁布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期,2013,11,18各市。地、住建局,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施工 设计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中直驻省单位 哈尔滨铁路局、省军区、驻军.为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更好地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现对2013年我省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作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人工费价差,合同中对人工费价差有约定的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承发包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参照人工单价80元 工日,哈尔滨市区85元,工日。进行调整,二、材料费价差。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没有约定的。可参照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进行调整、三 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入工程结算,四 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内.包括200万元 的各类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单位按相应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的50。计算,其中脚手架费按100,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标准按照。关于发布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有关项目、标准规定的通知,黑建造价、2012,13号。的规定执行。单独承包装饰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标准按1 73。执行,五、规费按照2012年度核定的标准计取。2013年工程项目名称不用打印在证书上、按施工合同执行,2012年度 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未取得。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的施工企业在工程结算时不得计取规费,按照。关于发布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有关项目,标准规定的通知、黑建造价,2012、13号,的规定,取消、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项目.不再计取此项费用.工程排污费按实际发生计入工程结算、六,税金按照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的通知.黑建造价函 2011,7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缴纳的时间按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七,冰雪 灯、工程的取费按市政工程标准执行 八,各市、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指导意见的原则基础上 按职责划分,制定相应的工程结算补充指导意见,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后下发 九,本指导意见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已经结算完的工程不再找补,十 本文件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