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发布二、一三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号 黑建造价,2013 20号 颁布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期,2013 11.18各市,地,住建局 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中直驻省单位、哈尔滨铁路局,省军区 驻军,为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更好地贯彻执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现对2013年我省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作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 人工费价差,合同中对人工费价差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发包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参照人工单价80元,工日,哈尔滨市区85元、工日,进行调整.二 材料费价差.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没有约定的.可参照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进行调整 三,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入工程结算.四,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内.包括200万元.的各类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单位按相应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的50,计算 其中脚手架费按100 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标准按照,关于发布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有关项目。标准规定的通知。黑建造价。2012。13号,的规定执行 单独承包装饰工程 其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标准按1。73、执行、五,规费按照2012年度核定的标准计取,2013年工程项目名称不用打印在证书上,按施工合同执行,2012年度.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未取得,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的施工企业在工程结算时不得计取规费 按照,关于发布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有关项目 标准规定的通知.黑建造价、2012.13号,的规定,取消.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项目、不再计取此项费用 工程排污费按实际发生计入工程结算,六。税金按照。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的通知 黑建造价函,2011、7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缴纳的时间按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七、冰雪.灯。工程的取费按市政工程标准执行,八.各市。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指导意见的原则基础上。按职责划分,制定相应的工程结算补充指导意见。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后下发,九,本指导意见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已经结算完的工程不再找补 十。本文件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