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晋城市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规范 DB1405/T 002-2020
  • 山西省物流园区公共仓储运营规范 DB14/T 2129-2020
  • 山西省行政审批一窗式服务规范(报批稿) DB14/T 2232-2020
  • 临汾市旅游景区医疗救助应急处置要求 DB1410/T 112-2020
  • 山西省旅游公路服务设施设计指南 DB14/T 2159-2020
  • 山西省天然气发动机油生产规范 DB14/T 2220-2020
  • 临汾市县级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服务质量要求 DB1410/T 108-2020
  • 山西省售电企业诚信计量建设规范 DB14/T 2235-2020
  • 山西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规范 DB14/T 2151-2020
  • 山西省物流园区仓卖运营规范 DB14/T 2130-2020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审批或者核准未经节能评估和审查或者经审查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的。二,拒不受理举报。投诉或者受理后不查处的。三,违法收取相关费用或者罚款的,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的,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开工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经节能评估和审查或者经审查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由负责节能审查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已经建成的,责令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项目、由负责节能审查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由节能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由节能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阻碍节能监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重点用能单位未开展节能审计或者不按规定编制节能规划,节能计划的、由节能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并对未开展能源审计的实施强制能源审计,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工业企业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由节能主管部门会同物价。电监等部门 对超限额产品生产用电实施惩罚性电价并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未达到治理要求的.由节能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