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防护区第2。0.1条 防护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 防护区应以固定的封闭空间划分.二。当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2.容积不宜大于2000m3,三 当采用预制灭火装置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100m2、容积不宜大于300m3、第2,0.2条、防护区的隔墙和门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0 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第2 0,3条,防护区的围护构件的允许压强 均不宜低于1 2kPa。防护区内外气体的压力差 第2、0,4条、防护区的围护构件上不宜设置敞开孔洞,当必须设置敞开孔洞时.应设置能手动和自动的关闭装置 第2 0.5条、完全密闭的防护区应设泄压口 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其底部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应小于室内净高的2,3 对设有防爆泄压设施或门窗缝隙未设密封条的防护区,可不设泄压口 第2,0,6条 泄压口的面积、应按下式计算。式中 S、泄压口面积。m2,μ1 卤代烷1301蒸气比容。取0。15915m3.kg μm、在101.3kPa和20,时。防护区内含有卤代烷1301的混合气体比容,m3。kg.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计算、一个防护区内全部喷嘴的平均设计流量之和,以重量计 下同、kg s.PB、防护区的围护构件的允许压强 kPa、取其中的最小值,第2、0 7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邻近的防护区.宜采用组合分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