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安全要求第7。0,1条.防护区应设有疏散通道与出口,并宜使人员在30s内撤出防护区,第7.0。2条,经常有人工作的防护区 当人员不能在1min内撤出时.施放的卤代烷1301的最大浓度不应大于10.第7,0.3条 防护区内卤代烷1301的最大浓度、应按下式计算,式中,防护区内卤代烷1301灭火剂的最大浓度.设计灭火用量或设计惰化用量.kg,μmax。防护区内最高环境温度下卤代烷1301蒸气比容.m3,kg,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计算,Vmin 防护区的最小净容积 m3 第7、0 4条,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与出口,应设置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灯光指示标志,防护区内应设置火灾和灭火剂施放的声报警器、并在每个入口处设置光报警器和采用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防护标志,第7 0.5条、设置在经常有人的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装置、应有切断自动控制系统的手动装置 第7。0,6条,防护区的门应向外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疏散出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第7,0、7条,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第7.0。8条、地下贮瓶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直通室外、第7。0 9条.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组件与带电部件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7。0。9的规定 第7,0。10条 设置在有爆炸危险场所内的管网系统、应设防静电接地装置 第7 0.11条,设有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宜配置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