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安全要求第7.0。1条,防护区应设有疏散通道与出口、并宜使人员在30s内撤出防护区。第7、0。2条。经常有人工作的防护区 当人员不能在1min内撤出时,施放的卤代烷1301的最大浓度不应大于10.第7.0、3条.防护区内卤代烷1301的最大浓度 应按下式计算,式中.防护区内卤代烷1301灭火剂的最大浓度.设计灭火用量或设计惰化用量.kg。μmax。防护区内最高环境温度下卤代烷1301蒸气比容,m3。kg、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计算。Vmin,防护区的最小净容积。m3,第7.0,4条。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与出口。应设置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灯光指示标志。防护区内应设置火灾和灭火剂施放的声报警器、并在每个入口处设置光报警器和采用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防护标志、第7,0 5条.设置在经常有人的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装置,应有切断自动控制系统的手动装置、第7,0,6条,防护区的门应向外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疏散出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第7。0、7条。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第7.0 8条,地下贮瓶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直通室外,第7、0,9条。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组件与带电部件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7、0、9的规定、第7,0,10条,设置在有爆炸危险场所内的管网系统 应设防静电接地装置、第7,0.11条 设有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宜配置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