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玻璃采光顶设计4.10、1.玻璃采光顶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屋面形式.使用功能和美观要求。选择结构类型,材料和细部构造,4.10 2 玻璃采光顶的物理性能等级.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高度 体形、功能以及建筑物所在的地理位置、气候和环境条件进行设计。玻璃采光顶的物理性能分级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玻璃采光顶。JG T。231的有关规定.4.10 3,玻璃采光顶所用支承构件.透光面板及其配套的紧固件。连接件,密封材料。其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标准的规定、4,10 4,玻璃采光顶应采用支承结构找坡,排水坡度不宜小于5。4,10。5、玻璃采光顶的下列部位应进行细部构造设计.1 高低跨处泛水 2,采光板板缝,单元体构造缝、3、天沟、檐沟 水落口,4,采光顶周边交接部位,5,洞口、局部凸出体收头、6 其他复杂的构造部位 4,10、6,玻璃采光顶的防结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的有关规定.对玻璃采光顶内侧的冷凝水,应采取控制,收集和排除的措施。4,10。7,玻璃采光顶支承结构选用的金属材料应作防腐处理,铝合金型材应作表面处理,不同金属构件接触面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4、10,8,玻璃采光顶的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1.玻璃采光顶应采用安全玻璃,宜采用夹层玻璃或夹层中空玻璃。2、玻璃原片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且单片玻璃厚度不宜小于6mm,3。夹层玻璃的玻璃原片厚度不宜小于5mm。4。上人的玻璃采光顶应采用夹层玻璃.5,点支承玻璃采光顶应采用钢化夹层玻璃.6.所有采光顶的玻璃应进行磨边倒角处理。4,10、9,玻璃采光顶所采用夹层玻璃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GB 15763、3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夹层玻璃宜为干法加工合成,夹层玻璃的两片玻璃厚度相差不宜大于2mm 2 夹层玻璃的胶片宜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胶片,聚乙烯醇缩丁醛胶片的厚度不应小于0,76mm、3,暴露在空气中的夹层玻璃边缘应进行密封处理,4.10.10。玻璃采光顶所采用夹层中空玻璃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0。9条和现行国家标准 中空玻璃,GB,T 1194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中空玻璃气体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2。中空玻璃宜采用双道密封结构、隐框或半隐框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3 中空玻璃的夹层面应在中空玻璃的下表面 4,10 11,采光顶玻璃组装采用镶嵌方式时.应采取防止玻璃整体脱落的措施,玻璃与构件槽口的配合尺寸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采光顶,JG T 231的有关规定。玻璃四周应采用密封胶条镶嵌,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硫化橡胶和热塑性橡胶.建筑用预成型密封垫的分类,要求和试验方法,HG,T、3100和、工业用橡胶板.GB T.5574的有关规定,4,10,12,采光顶玻璃组装采用胶粘方式时。隐框和半隐框构件的玻璃与金属框之间,应采用与接触材料相容的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其粘结宽度及厚度应符合强度要求、硅酮结构密封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有关规定.4,10、13.采光顶玻璃采用点支组装方式时。连接件的钢制驳接爪与玻璃之间应设置衬垫材料 衬垫材料的厚度不宜小于1mm。面积不应小于支承装置与玻璃的结合面.4、10。14 玻璃间的接缝宽度应能满足玻璃和密封胶的变形要求 且不应小于10mm,密封胶的嵌填深度宜为接缝宽度的50,70 较深的密封槽口底部应采用聚乙烯发泡材料填塞 玻璃接缝密封宜选用位移能力级别为25级硅酮耐候密封胶 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JC T、882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