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玻璃采光顶设计4。10、1。玻璃采光顶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屋面形式.使用功能和美观要求。选择结构类型,材料和细部构造、4。10.2。玻璃采光顶的物理性能等级、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 高度,体形。功能以及建筑物所在的地理位置 气候和环境条件进行设计。玻璃采光顶的物理性能分级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采光顶、JG,T、231的有关规定.4.10 3 玻璃采光顶所用支承构件、透光面板及其配套的紧固件,连接件、密封材料 其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标准的规定。4,10,4,玻璃采光顶应采用支承结构找坡 排水坡度不宜小于5 4。10,5,玻璃采光顶的下列部位应进行细部构造设计 1,高低跨处泛水。2,采光板板缝 单元体构造缝。3,天沟、檐沟、水落口,4.采光顶周边交接部位,5、洞口,局部凸出体收头 6 其他复杂的构造部位.4,10,6.玻璃采光顶的防结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有关规定,对玻璃采光顶内侧的冷凝水,应采取控制,收集和排除的措施 4 10。7,玻璃采光顶支承结构选用的金属材料应作防腐处理,铝合金型材应作表面处理,不同金属构件接触面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4 10,8.玻璃采光顶的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1.玻璃采光顶应采用安全玻璃.宜采用夹层玻璃或夹层中空玻璃 2 玻璃原片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且单片玻璃厚度不宜小于6mm.3。夹层玻璃的玻璃原片厚度不宜小于5mm,4.上人的玻璃采光顶应采用夹层玻璃。5,点支承玻璃采光顶应采用钢化夹层玻璃。6。所有采光顶的玻璃应进行磨边倒角处理、4、10,9 玻璃采光顶所采用夹层玻璃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GB 15763 3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夹层玻璃宜为干法加工合成,夹层玻璃的两片玻璃厚度相差不宜大于2mm,2,夹层玻璃的胶片宜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胶片.聚乙烯醇缩丁醛胶片的厚度不应小于0。76mm 3,暴露在空气中的夹层玻璃边缘应进行密封处理,4,10 10、玻璃采光顶所采用夹层中空玻璃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0 9条和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 T.1194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中空玻璃气体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 2。中空玻璃宜采用双道密封结构,隐框或半隐框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3。中空玻璃的夹层面应在中空玻璃的下表面、4 10、11,采光顶玻璃组装采用镶嵌方式时、应采取防止玻璃整体脱落的措施、玻璃与构件槽口的配合尺寸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采光顶 JG,T.231的有关规定、玻璃四周应采用密封胶条镶嵌 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硫化橡胶和热塑性橡胶,建筑用预成型密封垫的分类。要求和试验方法、HG。T,3100和 工业用橡胶板.GB。T。5574的有关规定.4、10,12,采光顶玻璃组装采用胶粘方式时、隐框和半隐框构件的玻璃与金属框之间,应采用与接触材料相容的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其粘结宽度及厚度应符合强度要求.硅酮结构密封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有关规定。4.10 13.采光顶玻璃采用点支组装方式时.连接件的钢制驳接爪与玻璃之间应设置衬垫材料、衬垫材料的厚度不宜小于1mm。面积不应小于支承装置与玻璃的结合面,4.10 14,玻璃间的接缝宽度应能满足玻璃和密封胶的变形要求。且不应小于10mm,密封胶的嵌填深度宜为接缝宽度的50.70,较深的密封槽口底部应采用聚乙烯发泡材料填塞,玻璃接缝密封宜选用位移能力级别为25级硅酮耐候密封胶 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 JC.T,882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