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排水工程规划导则 试行 重庆市规划局,二。七年十二月前、言、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事业,十一五,规划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排水工程规划导则.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家和其它省市的相关规划标准,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在广泛征求规划设计 科研 管理等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有.1,总则,2 排水范围和排水体制.3.排水量和规模、4。排水系统。5。排水管渠、6 排水泵站 7 污水处理,8。污水再生利用。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87号文、关于印发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 正文中用黑体字注明了本导则中涉及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款内容。本导则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单位地址,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9号.邮编、401147,以便在今后修改时参考和吸纳,本导则主编单位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罗翔、陈治刚 孙黎、黄国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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