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材料和设备进场复验及现场检验的通知穗建质监字 2007.142号各区.县级市.质量监督站、各建设,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 为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 2007 参照建质,2006,192号 建建字,2000、211号 穗建筑,1999、387号,穗建材、2001,200号及穗建质监字.2007,118号文、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的进场复验及现场检验.现将我市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的使用,进场复验及现场检验的要求通知如下,一。建筑节能材料,设备进场复验,一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选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二.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具体项目详见表一,必须按规范的要求进行进场见证取样复验。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未按规范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不得使用,表一.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序号,分项工程,检测项目,抽样数量,1墙体节能,工程.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2幕墙节能、工程,1,气密性 2、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3,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 中空玻璃露点、4 隔热型材,抗拉强度 抗剪强度,同一厂家的同一种产品检查不少于一组。3门窗节能 工程 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4屋面节能、工程,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5地面节能。工程.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6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1,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 出口静压 噪声及功率,2、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 密度,吸水率、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验2.但不得少于2台,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7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8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电缆,电线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二,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一,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 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进行现场实体检测.当条件具备时.也可直接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 1 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2,当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规定的情况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参数再次检验.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且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报告.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测项目 应在保修期内补做,主要检测项目及要求详见表二。表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主要项目及要求序号。检测项目、抽样数量 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1舒适性中央空调系统的室内温度、居住建筑每户抽测卧室或起居室1间 其他建筑按房间总数抽测10,冬季不得低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高于1,夏季不得高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低于1、2各风口的风量。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 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15,3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10。序号、检测项目,抽样数量,允许偏差或规定值、4空调机组的 水流量 按系统数量抽查10 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20.5空调系统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全数。10、6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按同一功能区不少于2处。10.三.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