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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凡应当进行审查而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施工图也不得交付施工 第二十七条,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时 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验收,第二十八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审查职责 对经审查后因工程勘察设计原因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 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担审查失察的责任、但对按其意见修改的内容承担质量责任,第二十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工作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发审查批准书,第三十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实施年检,年检内容包括,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条件、审查质量和水平 工作业绩,职业道德,服务质量及社会资信等、年检不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视情节轻重分别依法予以限期整改,降级或注销资质证书,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图审查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对未通过定期考核的人员取消其施工图审查资格.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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