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关于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的通知.宜府办字。2012,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管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消防安全危机意识,全市现有低洼危旧房棚户区74个.面积184万平方米.户数近3万,居民7万余人.其中、中心城区有10个 面积42 36万平方米 户数1、5万,居民3万余人,棚户区主要存在建筑物耐火等级低 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堵塞 消防设施匮乏.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强、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乱拉乱接现象严重,多数住户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等重大火灾隐患,而且居住人员多为留守老人和外来打工人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棚户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将其作为解决民生 安全稳定的大事来抓、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对本地棚户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积极协调解决各地棚户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二。强化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切实抓好本辖区、本单位危旧房的消防工作。要落实街道。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确保每一片区均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房管,安监。建设,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危旧房改造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网格化、排查体系,每个网格都明确落实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做到,三不漏、即.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片棚户,不漏一个住户.每查一户、都做到、四掌握,即,掌握建筑状况 掌握户数 掌握居住人数 掌握火灾隐患、三 采取措施 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措施 组织开展棚户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发现并鉴定为危房或消防安全不具备居住和使用条件的 要采取有力措施责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搬迁、对一时难以停用的 要纳入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中。对一时难以改造的棚户区,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排查。对违规建筑一定要强制拆除,对影响消防车畅通堆积的杂物和建筑物,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理。打通消防车通道,要督促居民做到,四清。即,清公共通道障碍物 清电线乱拉乱接,清室内可燃堆积物,清灶台周边可燃物,要加大对小街小巷的消防安全整治力度.必要时设立专门消防安全值班员,严防死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四,广泛宣传.增强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与街道,社区和派出所的职能.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贴近群众、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三会、教育.即,教会家庭火灾防范要点、教会逃生自救方法 教会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社区内要设置专门的消防宣传栏,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和逃生自救 报警,疏散技能.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开展.走巷入户 的实地消防宣传、举办专题消防宣传活动、消防部门要组织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全面提升居民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从而降低棚户区火灾发生率 五 加大投入。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各地要针对棚户区消防器材设施严重匮乏的现状,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 棚户区内要增设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棚户区中心地带要设置消防器材配置点 配置灭火器、水枪。水带。应急照明 消火栓扳手等常用消防器材。要组织对老化电气线路更换整理、采用穿阻燃套管进行保护。每户安装一个空气开关,配置一具灭火器,切实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要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与巡防队、对单元格内的村、居,房屋,建筑楼宇,单位等日夜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看护 利用小喇叭在用火用电用气高峰期开展防火宣传.从源头上严控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六、加强领导 确保整治工作抓出成效。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 认真按照宜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宜春市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逐条逐项抓好落实、2012年7月30日前,市政府将派督察组对各县.市.区 棚户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治行动走过场、辖区发生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