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关于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的通知.宜府办字.2012,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管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精神.特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提高消防安全危机意识,全市现有低洼危旧房棚户区74个.面积184万平方米.户数近3万,居民7万余人,其中。中心城区有10个,面积42,36万平方米.户数1。5万,居民3万余人,棚户区主要存在建筑物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 消防车道堵塞。消防设施匮乏.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强、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乱搭乱建 乱堆乱放。乱拉乱接现象严重、多数住户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等重大火灾隐患。而且居住人员多为留守老人和外来打工人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 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棚户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将其作为解决民生,安全稳定的大事来抓 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对本地棚户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积极协调解决各地棚户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二。强化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切实抓好本辖区,本单位危旧房的消防工作 要落实街道。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确保每一片区均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房管,安监、建设.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危旧房改造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网格化。排查体系。每个网格都明确落实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做到 三不漏,即、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片棚户。不漏一个住户。每查一户。都做到、四掌握。即,掌握建筑状况、掌握户数.掌握居住人数 掌握火灾隐患.三,采取措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措施,组织开展棚户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发现并鉴定为危房或消防安全不具备居住和使用条件的、要采取有力措施责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搬迁,对一时难以停用的。要纳入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中。对一时难以改造的棚户区、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排查,对违规建筑一定要强制拆除 对影响消防车畅通堆积的杂物和建筑物,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理 打通消防车通道.要督促居民做到.四清。即.清公共通道障碍物、清电线乱拉乱接 清室内可燃堆积物,清灶台周边可燃物.要加大对小街小巷的消防安全整治力度。必要时设立专门消防安全值班员。严防死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四,广泛宣传、增强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与街道、社区和派出所的职能,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三会、教育,即.教会家庭火灾防范要点.教会逃生自救方法。教会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社区内要设置专门的消防宣传栏,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技能,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开展。走巷入户 的实地消防宣传.举办专题消防宣传活动。消防部门要组织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全面提升居民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从而降低棚户区火灾发生率 五、加大投入。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各地要针对棚户区消防器材设施严重匮乏的现状.加大消防投入力度 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棚户区内要增设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 棚户区中心地带要设置消防器材配置点。配置灭火器。水枪 水带.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常用消防器材,要组织对老化电气线路更换整理、采用穿阻燃套管进行保护,每户安装一个空气开关。配置一具灭火器 切实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要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与巡防队、对单元格内的村,居。房屋、建筑楼宇,单位等日夜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看护。利用小喇叭在用火用电用气高峰期开展防火宣传,从源头上严控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六。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抓出成效、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认真按照宜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宜春市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逐条逐项抓好落实。2012年7月30日前,市政府将派督察组对各县,市,区。棚户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治行动走过场。辖区发生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 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