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关于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的通知,宜府办字 2012 32号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管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消防安全危机意识 全市现有低洼危旧房棚户区74个,面积184万平方米,户数近3万 居民7万余人,其中,中心城区有10个.面积42、36万平方米,户数1 5万。居民3万余人、棚户区主要存在建筑物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堵塞 消防设施匮乏,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强,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现象严重、多数住户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等重大火灾隐患,而且居住人员多为留守老人和外来打工人员,一旦发生火灾 极易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棚户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将其作为解决民生,安全稳定的大事来抓、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对本地棚户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积极协调解决各地棚户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二.强化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切实抓好本辖区。本单位危旧房的消防工作,要落实街道 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确保每一片区均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房管,安监 建设,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危旧房改造管理工作 同时要建立健全 网格化,排查体系。每个网格都明确落实检查人员 任务及工作责任、做到。三不漏、即 不漏一个社区 不漏一片棚户,不漏一个住户。每查一户 都做到。四掌握,即,掌握建筑状况、掌握户数、掌握居住人数、掌握火灾隐患 三。采取措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措施 组织开展棚户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发现并鉴定为危房或消防安全不具备居住和使用条件的,要采取有力措施责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搬迁.对一时难以停用的.要纳入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中,对一时难以改造的棚户区,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排查,对违规建筑一定要强制拆除。对影响消防车畅通堆积的杂物和建筑物。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理.打通消防车通道,要督促居民做到。四清,即、清公共通道障碍物.清电线乱拉乱接,清室内可燃堆积物,清灶台周边可燃物,要加大对小街小巷的消防安全整治力度,必要时设立专门消防安全值班员,严防死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四,广泛宣传。增强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与街道、社区和派出所的职能,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三会。教育,即。教会家庭火灾防范要点。教会逃生自救方法.教会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社区内要设置专门的消防宣传栏、普及安全用火.用电 用气知识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技能.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开展 走巷入户。的实地消防宣传。举办专题消防宣传活动.消防部门要组织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全面提升居民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从而降低棚户区火灾发生率.五,加大投入 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 各地要针对棚户区消防器材设施严重匮乏的现状。加大消防投入力度 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棚户区内要增设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 棚户区中心地带要设置消防器材配置点。配置灭火器 水枪,水带 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常用消防器材 要组织对老化电气线路更换整理.采用穿阻燃套管进行保护,每户安装一个空气开关、配置一具灭火器 切实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要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与巡防队、对单元格内的村。居、房屋、建筑楼宇.单位等日夜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看护,利用小喇叭在用火用电用气高峰期开展防火宣传 从源头上严控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六 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抓出成效,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认真按照宜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的 宜春市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加大工作力度 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2012年7月30日前,市政府将派督察组对各县,市,区.棚户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治行动走过场,辖区发生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