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关于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的通知、宜府办字。2012 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管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现根据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精神,特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 提高消防安全危机意识。全市现有低洼危旧房棚户区74个。面积184万平方米.户数近3万 居民7万余人,其中,中心城区有10个,面积42。36万平方米,户数1.5万,居民3万余人,棚户区主要存在建筑物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堵塞,消防设施匮乏,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强.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现象严重、多数住户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等重大火灾隐患。而且居住人员多为留守老人和外来打工人员 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棚户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将其作为解决民生 安全稳定的大事来抓 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对本地棚户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积极协调解决各地棚户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二.强化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切实抓好本辖区。本单位危旧房的消防工作,要落实街道.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确保每一片区均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房管、安监,建设,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危旧房改造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网格化.排查体系,每个网格都明确落实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做到。三不漏。即 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片棚户,不漏一个住户 每查一户。都做到,四掌握,即,掌握建筑状况。掌握户数,掌握居住人数,掌握火灾隐患.三,采取措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措施.组织开展棚户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发现并鉴定为危房或消防安全不具备居住和使用条件的 要采取有力措施责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搬迁。对一时难以停用的,要纳入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中.对一时难以改造的棚户区、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排查 对违规建筑一定要强制拆除、对影响消防车畅通堆积的杂物和建筑物 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理.打通消防车通道。要督促居民做到 四清 即 清公共通道障碍物。清电线乱拉乱接,清室内可燃堆积物,清灶台周边可燃物,要加大对小街小巷的消防安全整治力度 必要时设立专门消防安全值班员。严防死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四,广泛宣传,增强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与街道 社区和派出所的职能.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的原则 有针对性地开展。三会、教育,即 教会家庭火灾防范要点.教会逃生自救方法 教会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社区内要设置专门的消防宣传栏,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技能。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开展,走巷入户。的实地消防宣传 举办专题消防宣传活动,消防部门要组织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全面提升居民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从而降低棚户区火灾发生率,五,加大投入,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各地要针对棚户区消防器材设施严重匮乏的现状,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棚户区内要增设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棚户区中心地带要设置消防器材配置点.配置灭火器,水枪,水带,应急照明 消火栓扳手等常用消防器材.要组织对老化电气线路更换整理,采用穿阻燃套管进行保护,每户安装一个空气开关,配置一具灭火器 切实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要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与巡防队,对单元格内的村。居.房屋,建筑楼宇.单位等日夜开展消防安全巡查 看护,利用小喇叭在用火用电用气高峰期开展防火宣传。从源头上严控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六。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抓出成效.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46号,认真按照宜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的 宜春市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加大工作力度 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2012年7月30日前 市政府将派督察组对各县 市,区、棚户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治行动走过场、辖区发生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