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关于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的通知。宜府办字,2012,32号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管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现根据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消防安全危机意识,全市现有低洼危旧房棚户区74个。面积184万平方米,户数近3万,居民7万余人,其中。中心城区有10个。面积42。36万平方米 户数1,5万 居民3万余人,棚户区主要存在建筑物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堵塞 消防设施匮乏 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强.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现象严重。多数住户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等重大火灾隐患 而且居住人员多为留守老人和外来打工人员 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棚户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将其作为解决民生。安全稳定的大事来抓,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对本地棚户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积极协调解决各地棚户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二。强化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切实抓好本辖区。本单位危旧房的消防工作.要落实街道.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确保每一片区均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房管,安监 建设 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危旧房改造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网格化。排查体系,每个网格都明确落实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做到,三不漏,即。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片棚户.不漏一个住户 每查一户、都做到 四掌握,即。掌握建筑状况、掌握户数 掌握居住人数、掌握火灾隐患、三,采取措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措施.组织开展棚户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发现并鉴定为危房或消防安全不具备居住和使用条件的 要采取有力措施责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搬迁,对一时难以停用的,要纳入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中 对一时难以改造的棚户区、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排查、对违规建筑一定要强制拆除.对影响消防车畅通堆积的杂物和建筑物,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理、打通消防车通道 要督促居民做到、四清、即、清公共通道障碍物。清电线乱拉乱接,清室内可燃堆积物。清灶台周边可燃物 要加大对小街小巷的消防安全整治力度.必要时设立专门消防安全值班员。严防死守 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四,广泛宣传、增强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与街道。社区和派出所的职能 坚持.贴近实际 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三会.教育,即、教会家庭火灾防范要点、教会逃生自救方法。教会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社区内要设置专门的消防宣传栏,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技能,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开展,走巷入户.的实地消防宣传,举办专题消防宣传活动 消防部门要组织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全面提升居民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从而降低棚户区火灾发生率,五,加大投入。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各地要针对棚户区消防器材设施严重匮乏的现状.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棚户区内要增设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棚户区中心地带要设置消防器材配置点 配置灭火器,水枪 水带。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常用消防器材 要组织对老化电气线路更换整理。采用穿阻燃套管进行保护、每户安装一个空气开关、配置一具灭火器.切实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要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与巡防队.对单元格内的村,居.房屋 建筑楼宇、单位等日夜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看护.利用小喇叭在用火用电用气高峰期开展防火宣传、从源头上严控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六.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46号 认真按照宜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宜春市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逐条逐项抓好落实,2012年7月30日前。市政府将派督察组对各县.市。区,棚户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 对整治行动走过场,辖区发生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