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关于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的通知 宜府办字,2012,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管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精神,特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提高消防安全危机意识 全市现有低洼危旧房棚户区74个。面积184万平方米.户数近3万 居民7万余人。其中 中心城区有10个,面积42。36万平方米,户数1,5万。居民3万余人,棚户区主要存在建筑物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 消防车道堵塞.消防设施匮乏.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强、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现象严重,多数住户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等重大火灾隐患,而且居住人员多为留守老人和外来打工人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 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棚户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将其作为解决民生.安全稳定的大事来抓、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对本地棚户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积极协调解决各地棚户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二 强化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 切实抓好本辖区 本单位危旧房的消防工作,要落实街道、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确保每一片区均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房管,安监。建设 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 协同做好危旧房改造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网格化.排查体系,每个网格都明确落实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做到,三不漏、即.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片棚户,不漏一个住户 每查一户 都做到,四掌握、即.掌握建筑状况,掌握户数,掌握居住人数。掌握火灾隐患、三、采取措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措施.组织开展棚户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发现并鉴定为危房或消防安全不具备居住和使用条件的,要采取有力措施责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搬迁,对一时难以停用的,要纳入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中.对一时难以改造的棚户区.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排查,对违规建筑一定要强制拆除。对影响消防车畅通堆积的杂物和建筑物,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理。打通消防车通道。要督促居民做到.四清.即,清公共通道障碍物。清电线乱拉乱接.清室内可燃堆积物、清灶台周边可燃物、要加大对小街小巷的消防安全整治力度 必要时设立专门消防安全值班员 严防死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四.广泛宣传,增强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与街道.社区和派出所的职能.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贴近群众 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 三会。教育,即。教会家庭火灾防范要点.教会逃生自救方法 教会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社区内要设置专门的消防宣传栏,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技能,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开展 走巷入户.的实地消防宣传,举办专题消防宣传活动,消防部门要组织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全面提升居民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从而降低棚户区火灾发生率 五。加大投入,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各地要针对棚户区消防器材设施严重匮乏的现状,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棚户区内要增设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棚户区中心地带要设置消防器材配置点。配置灭火器,水枪。水带。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常用消防器材.要组织对老化电气线路更换整理。采用穿阻燃套管进行保护。每户安装一个空气开关,配置一具灭火器。切实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要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与巡防队,对单元格内的村.居.房屋 建筑楼宇,单位等日夜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看护、利用小喇叭在用火用电用气高峰期开展防火宣传.从源头上严控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六,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抓出成效,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认真按照宜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的 宜春市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逐条逐项抓好落实.2012年7月30日前,市政府将派督察组对各县 市。区,棚户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治行动走过场、辖区发生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