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关于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的通知。宜府办字、2012、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管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现根据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精神。特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提高消防安全危机意识、全市现有低洼危旧房棚户区74个 面积184万平方米、户数近3万。居民7万余人。其中。中心城区有10个,面积42,36万平方米,户数1.5万.居民3万余人。棚户区主要存在建筑物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堵塞,消防设施匮乏.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强.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现象严重、多数住户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等重大火灾隐患、而且居住人员多为留守老人和外来打工人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棚户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将其作为解决民生。安全稳定的大事来抓,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对本地棚户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积极协调解决各地棚户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二 强化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切实抓好本辖区.本单位危旧房的消防工作,要落实街道、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 确保每一片区均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房管。安监。建设 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危旧房改造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 网格化、排查体系。每个网格都明确落实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做到,三不漏。即,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片棚户,不漏一个住户 每查一户.都做到,四掌握 即 掌握建筑状况,掌握户数。掌握居住人数、掌握火灾隐患。三,采取措施 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措施,组织开展棚户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发现并鉴定为危房或消防安全不具备居住和使用条件的.要采取有力措施责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搬迁 对一时难以停用的,要纳入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中 对一时难以改造的棚户区、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排查.对违规建筑一定要强制拆除。对影响消防车畅通堆积的杂物和建筑物。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理。打通消防车通道.要督促居民做到,四清,即,清公共通道障碍物 清电线乱拉乱接,清室内可燃堆积物.清灶台周边可燃物,要加大对小街小巷的消防安全整治力度,必要时设立专门消防安全值班员、严防死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四,广泛宣传 增强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与街道,社区和派出所的职能,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 三会。教育 即,教会家庭火灾防范要点.教会逃生自救方法 教会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社区内要设置专门的消防宣传栏,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技能,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开展.走巷入户。的实地消防宣传、举办专题消防宣传活动,消防部门要组织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全面提升居民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从而降低棚户区火灾发生率。五、加大投入,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各地要针对棚户区消防器材设施严重匮乏的现状 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 棚户区内要增设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棚户区中心地带要设置消防器材配置点 配置灭火器.水枪 水带 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常用消防器材。要组织对老化电气线路更换整理 采用穿阻燃套管进行保护 每户安装一个空气开关 配置一具灭火器 切实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要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与巡防队 对单元格内的村,居 房屋,建筑楼宇.单位等日夜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看护,利用小喇叭在用火用电用气高峰期开展防火宣传、从源头上严控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六,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 46号 认真按照宜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宜春市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要求 加大工作力度 逐条逐项抓好落实。2012年7月30日前,市政府将派督察组对各县.市.区,棚户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措施不落实 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治行动走过场 辖区发生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