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关于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的通知 宜府办字,2012。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管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精神。特通知如下、一 认清形势.提高消防安全危机意识,全市现有低洼危旧房棚户区74个、面积184万平方米、户数近3万,居民7万余人.其中。中心城区有10个 面积42、36万平方米 户数1,5万、居民3万余人 棚户区主要存在建筑物耐火等级低 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堵塞,消防设施匮乏、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强,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乱拉乱接现象严重、多数住户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等重大火灾隐患.而且居住人员多为留守老人和外来打工人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棚户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将其作为解决民生 安全稳定的大事来抓、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对本地棚户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积极协调解决各地棚户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二、强化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 切实抓好本辖区,本单位危旧房的消防工作 要落实街道。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 确保每一片区均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房管,安监 建设,公安 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危旧房改造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网格化、排查体系.每个网格都明确落实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做到,三不漏、即.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片棚户,不漏一个住户、每查一户,都做到 四掌握,即 掌握建筑状况.掌握户数、掌握居住人数 掌握火灾隐患,三 采取措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措施、组织开展棚户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发现并鉴定为危房或消防安全不具备居住和使用条件的。要采取有力措施责令停止使用 并进行搬迁、对一时难以停用的。要纳入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中.对一时难以改造的棚户区.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排查、对违规建筑一定要强制拆除。对影响消防车畅通堆积的杂物和建筑物 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理.打通消防车通道,要督促居民做到 四清 即.清公共通道障碍物、清电线乱拉乱接,清室内可燃堆积物、清灶台周边可燃物、要加大对小街小巷的消防安全整治力度 必要时设立专门消防安全值班员.严防死守 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四、广泛宣传,增强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与街道。社区和派出所的职能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三会,教育,即,教会家庭火灾防范要点。教会逃生自救方法 教会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社区内要设置专门的消防宣传栏,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和逃生自救,报警 疏散技能、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同时要开展。走巷入户。的实地消防宣传 举办专题消防宣传活动。消防部门要组织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全面提升居民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从而降低棚户区火灾发生率,五.加大投入 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各地要针对棚户区消防器材设施严重匮乏的现状.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棚户区内要增设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棚户区中心地带要设置消防器材配置点,配置灭火器.水枪。水带,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常用消防器材.要组织对老化电气线路更换整理.采用穿阻燃套管进行保护.每户安装一个空气开关 配置一具灭火器,切实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要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与巡防队。对单元格内的村.居。房屋。建筑楼宇。单位等日夜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看护,利用小喇叭在用火用电用气高峰期开展防火宣传。从源头上严控火灾隐患 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六。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认真按照宜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宜春市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 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逐条逐项抓好落实,2012年7月30日前、市政府将派督察组对各县.市。区、棚户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治行动走过场 辖区发生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二 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