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关于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的通知,宜府办字。2012。32号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管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消防安全危机意识,全市现有低洼危旧房棚户区74个,面积184万平方米。户数近3万.居民7万余人,其中,中心城区有10个。面积42、36万平方米.户数1.5万、居民3万余人。棚户区主要存在建筑物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堵塞,消防设施匮乏 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强,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现象严重。多数住户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等重大火灾隐患。而且居住人员多为留守老人和外来打工人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棚户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将其作为解决民生,安全稳定的大事来抓 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对本地棚户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积极协调解决各地棚户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二,强化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切实抓好本辖区,本单位危旧房的消防工作。要落实街道.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确保每一片区均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房管.安监.建设.公安 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危旧房改造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网格化。排查体系、每个网格都明确落实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做到,三不漏,即、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片棚户.不漏一个住户、每查一户 都做到,四掌握、即 掌握建筑状况,掌握户数,掌握居住人数,掌握火灾隐患,三,采取措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措施。组织开展棚户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发现并鉴定为危房或消防安全不具备居住和使用条件的,要采取有力措施责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搬迁、对一时难以停用的.要纳入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中、对一时难以改造的棚户区,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排查 对违规建筑一定要强制拆除、对影响消防车畅通堆积的杂物和建筑物,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理,打通消防车通道.要督促居民做到.四清。即,清公共通道障碍物、清电线乱拉乱接,清室内可燃堆积物、清灶台周边可燃物、要加大对小街小巷的消防安全整治力度,必要时设立专门消防安全值班员.严防死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四.广泛宣传.增强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与街道。社区和派出所的职能,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的原则 有针对性地开展,三会。教育.即。教会家庭火灾防范要点,教会逃生自救方法,教会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社区内要设置专门的消防宣传栏、普及安全用火,用电 用气知识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技能、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同时要开展。走巷入户、的实地消防宣传.举办专题消防宣传活动。消防部门要组织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全面提升居民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从而降低棚户区火灾发生率,五 加大投入 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各地要针对棚户区消防器材设施严重匮乏的现状。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棚户区内要增设室外消火栓 消防水池.棚户区中心地带要设置消防器材配置点,配置灭火器 水枪。水带、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常用消防器材,要组织对老化电气线路更换整理、采用穿阻燃套管进行保护,每户安装一个空气开关,配置一具灭火器.切实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要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与巡防队、对单元格内的村、居,房屋。建筑楼宇。单位等日夜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看护.利用小喇叭在用火用电用气高峰期开展防火宣传.从源头上严控火灾隐患 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六、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46号 认真按照宜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宜春市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要求 加大工作力度,逐条逐项抓好落实。2012年7月30日前、市政府将派督察组对各县 市,区,棚户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治行动走过场.辖区发生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