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关于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的通知,宜府办字,2012,32号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管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精神。特通知如下.一 认清形势、提高消防安全危机意识.全市现有低洼危旧房棚户区74个,面积184万平方米 户数近3万、居民7万余人,其中 中心城区有10个。面积42.36万平方米。户数1、5万、居民3万余人。棚户区主要存在建筑物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堵塞,消防设施匮乏、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强。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现象严重。多数住户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等重大火灾隐患.而且居住人员多为留守老人和外来打工人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棚户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将其作为解决民生.安全稳定的大事来抓.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对本地棚户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积极协调解决各地棚户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二,强化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切实抓好本辖区。本单位危旧房的消防工作、要落实街道,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确保每一片区均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房管、安监、建设、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危旧房改造管理工作 同时要建立健全、网格化 排查体系、每个网格都明确落实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做到、三不漏,即 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片棚户,不漏一个住户,每查一户,都做到.四掌握.即 掌握建筑状况、掌握户数。掌握居住人数.掌握火灾隐患 三、采取措施 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措施,组织开展棚户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对发现并鉴定为危房或消防安全不具备居住和使用条件的 要采取有力措施责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搬迁,对一时难以停用的、要纳入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中,对一时难以改造的棚户区,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排查.对违规建筑一定要强制拆除。对影响消防车畅通堆积的杂物和建筑物,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理 打通消防车通道、要督促居民做到、四清 即 清公共通道障碍物.清电线乱拉乱接 清室内可燃堆积物 清灶台周边可燃物,要加大对小街小巷的消防安全整治力度。必要时设立专门消防安全值班员。严防死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四 广泛宣传,增强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各地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与街道,社区和派出所的职能。坚持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贴近群众,的原则 有针对性地开展 三会。教育 即,教会家庭火灾防范要点,教会逃生自救方法,教会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社区内要设置专门的消防宣传栏.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技能,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开展、走巷入户,的实地消防宣传、举办专题消防宣传活动 消防部门要组织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全面提升居民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从而降低棚户区火灾发生率、五.加大投入,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 各地要针对棚户区消防器材设施严重匮乏的现状,加大消防投入力度 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棚户区内要增设室外消火栓 消防水池。棚户区中心地带要设置消防器材配置点,配置灭火器,水枪,水带,应急照明 消火栓扳手等常用消防器材 要组织对老化电气线路更换整理、采用穿阻燃套管进行保护.每户安装一个空气开关 配置一具灭火器、切实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要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与巡防队。对单元格内的村.居。房屋.建筑楼宇。单位等日夜开展消防安全巡查 看护 利用小喇叭在用火用电用气高峰期开展防火宣传,从源头上严控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 六,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抓出成效。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认真按照宜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宜春市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要求 加大工作力度 逐条逐项抓好落实。2012年7月30日前、市政府将派督察组对各县 市.区、棚户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 并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治行动走过场 辖区发生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 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