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关于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的通知、宜府办字。2012。32号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管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精神.特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提高消防安全危机意识.全市现有低洼危旧房棚户区74个,面积184万平方米,户数近3万、居民7万余人,其中,中心城区有10个、面积42 36万平方米、户数1、5万 居民3万余人.棚户区主要存在建筑物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堵塞.消防设施匮乏。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强。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乱拉乱接现象严重。多数住户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等重大火灾隐患、而且居住人员多为留守老人和外来打工人员。一旦发生火灾 极易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 因此 各地要高度重视棚户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将其作为解决民生.安全稳定的大事来抓、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对本地棚户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积极协调解决各地棚户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二,强化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切实抓好本辖区.本单位危旧房的消防工作 要落实街道.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确保每一片区均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房管,安监,建设、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危旧房改造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网格化 排查体系 每个网格都明确落实检查人员 任务及工作责任 做到、三不漏。即 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片棚户,不漏一个住户、每查一户.都做到,四掌握。即。掌握建筑状况。掌握户数,掌握居住人数、掌握火灾隐患,三,采取措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措施 组织开展棚户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发现并鉴定为危房或消防安全不具备居住和使用条件的.要采取有力措施责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搬迁,对一时难以停用的。要纳入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中、对一时难以改造的棚户区,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排查.对违规建筑一定要强制拆除,对影响消防车畅通堆积的杂物和建筑物、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理。打通消防车通道、要督促居民做到、四清 即。清公共通道障碍物、清电线乱拉乱接,清室内可燃堆积物,清灶台周边可燃物。要加大对小街小巷的消防安全整治力度。必要时设立专门消防安全值班员、严防死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四,广泛宣传.增强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与街道 社区和派出所的职能。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三会。教育.即 教会家庭火灾防范要点、教会逃生自救方法,教会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社区内要设置专门的消防宣传栏。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和逃生自救 报警,疏散技能,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开展.走巷入户,的实地消防宣传 举办专题消防宣传活动,消防部门要组织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全面提升居民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从而降低棚户区火灾发生率、五.加大投入,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各地要针对棚户区消防器材设施严重匮乏的现状、加大消防投入力度 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棚户区内要增设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棚户区中心地带要设置消防器材配置点,配置灭火器 水枪。水带、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常用消防器材、要组织对老化电气线路更换整理 采用穿阻燃套管进行保护,每户安装一个空气开关,配置一具灭火器,切实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要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与巡防队。对单元格内的村.居。房屋。建筑楼宇.单位等日夜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看护、利用小喇叭在用火用电用气高峰期开展防火宣传。从源头上严控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 六,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抓出成效,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 认真按照宜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宜春市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要求 加大工作力度、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2012年7月30日前、市政府将派督察组对各县,市.区、棚户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治行动走过场.辖区发生火灾事故的 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