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消防工作职责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一,建立。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问责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二、建立完善消防通信指挥、战勤保障系统和灭火抢险救援区域协作机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三 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根据需要增配复杂火灾扑救和特殊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装备.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五.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十条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并督促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城管,供水,供电、通信等有关单位负责消防供水 供电。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保证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备 有效 水利.农业,交通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保障其正常使用.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协调相关部门实施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生产。销售的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第十二条。科技.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科普,普法 职业教育培训内容.教育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指导。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学校应当制定消防安全教学计划、确定熟悉消防知识的教师或者聘请消防专业人员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组织学生开展一次以上避险自救.应急疏散演练。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部门应当组织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报刊。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站等公众媒体应当无偿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一。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并建档备查、二 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安全培训 指导消防队伍建设,四,依法对消防服务机构,消防产品进行监督管理,五,组织灭火救援和依照国家规定参加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六,调查火灾事故.统计火灾损失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 公安派出所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第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灭火演练,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家庭应当做好经常性的用火 用电。用油。用气安全自查,鼓励家庭自备简易灭火器材和自救逃生器具,第十五条。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 按照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 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 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逐级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第十六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第十七条、从事生产加工,销售,餐饮.休闲娱乐,住宿服务等的个体工商业主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加强生产经营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仓储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防火措施.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自查 消除火灾隐患,个体工商业主生产经营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履行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 经营.使用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的,三 从业人员十人以上的 四,较大火灾危险性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