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验收,使用与拆除第一节。检查验收第六十一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方案编制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项目总监应对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分阶段进行联合验收。经检查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后 方可投入使用.经专家论证的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设备部门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进行联合检查验收,第六十二条,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下列阶段应进行检查与验收 一,基础完工后,二,脚手架搭设完10,13m高度,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6m高度后,三 达到设计高度后 四,操作层上加设荷载及浇筑混凝土前 五。混凝土浇注完后,六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雨雪天气后、第二节 使用管理第六十三条,作业层上的施工载荷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浇注混凝土时、施工单位应派专人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 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第六十四条.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使用过程中,基础应保持稳固,排水畅通、基础周边不得随意开挖 第六十五条,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项目总监每周应对下列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一,各杆件的设置和连接 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二,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三,扣件螺栓是否松动,四,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超过规定标准,五 安全防护是否严密。六,是否有超载现象 七 规范标准要求的其它内容.第三节.拆除管理第六十六条。建筑物外墙装饰装修和外落水管安装完毕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拆除外脚手架.若确需拆除。应制定可行技术方案 并经监理审核同意、然后报质,安 监站备案、第六十七条.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应核查混凝土强度报告 达到拆模强度后方可拆除 并履行拆模审批签字手续。第六十八条,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严禁非操作人员靠近拆除区域,第六十九条.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第七十条 脚手架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第七十一条.拆除的钢管。扣件及其它配件严禁从高处抛掷至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