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定,2000年6月30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2000、66号文件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建设秩序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优化执法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在辽宁省大连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复函,和经省政府批准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批复的,关于在大连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大连市城市和经国家批准的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大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是经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批复同意,省政府同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机构 大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具体负责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 甘井子区城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旅顺口区,金州区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也可以按照国务院法制办 复函、和省政府法制办 通知.精神 依照法定程序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执法业务上接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指导。第四条 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执行公务.并有权制止和检举揭发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 对有功人员,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给予表扬奖励。第二章。职.责第五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具有下列职责,一。行使规划和建设用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标准的违法建筑物 构筑物。含临时建筑,或设施,二。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三,行使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四 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五.行使城市绿化、园林管理方面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六,行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七、行使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八、行使法律。法规 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第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可以行使下列权利,一.进入被检查单位或现场进行调查或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二 查阅。调阅或复制被检查单位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三 依法采用录音,录,摄 像等手段。取得有关证据材料.四,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五、依法对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工具,物品 证件以及建,构.筑物予以查封 扣押或对证据进行登记保存、六.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章 处理程序第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实施行政处罚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 执法人员可以当场填写预定格式 编有号码.加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公章的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其中.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除前款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实施的其他行政处罚、必须全面 客观。公正地调查.调查终结、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确应受行政处罚的,作出处罚决定.下达处罚决定书。对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讨论决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和对公民罚款1000元以上 对个体经营业户罚款2000元以上 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罚款1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第八条 对需要处以降低。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第九条。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分别裁决.可合并执行,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重复处罚,第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开具统一印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二,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三。当场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按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当场收缴罚款除外、应告知被处罚人在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四,告知当事人应有的权利 五,罚款和没收的财物全部上交同级财政,第十一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应严格在本规定设定的职责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实施行政处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文书必须使用经市政府认可的文书、第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实施强制措施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向当事人发出经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有关负责人签发的通知书,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予以协助。二,实施查封,扣押时、应制作清单、写明财物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等.由承办人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清单由执行单位和当事人各执一份,三,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经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批准可延长期限一个月 四,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保管被查封.扣押的物品、保管费由被查封,扣押人支付、五 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向当事人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逾期不拆除的 予以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支付或以料抵工,第十三条、当事人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处罚不服的 可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执行公务时 应统一着装。佩戴执法标志 秉公执法。严格执法程序。并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颁发的行政执法证,第十五条,对侮辱。殴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防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原因造成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大连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