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定,2000年6月30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2000,66号文件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建设秩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 优化执法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在辽宁省大连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复函 和经省政府批准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批复的 关于在大连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大连市城市和经国家批准的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大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经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批复同意,省政府同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机构。大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具体负责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城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旅顺口区。金州区及各县 市。人民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也可以按照国务院法制办 复函。和省政府法制办,通知,精神,依照法定程序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执法业务上接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指导.第四条、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执行公务.并有权制止和检举揭发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 对有功人员,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给予表扬奖励.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具有下列职责、一。行使规划和建设用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含临时建筑、或设施。二,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三.行使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四.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城市绿化.园林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方面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七 行使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八.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第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可以行使下列权利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或现场进行调查或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二,查阅,调阅或复制被检查单位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三。依法采用录音.录,摄。像等手段,取得有关证据材料,四,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五.依法对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工具.物品 证件以及建.构、筑物予以查封,扣押或对证据进行登记保存。六 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章、处理程序第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实施行政处罚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加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公章的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其中.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 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除前款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实施的其他行政处罚,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调查终结、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确应受行政处罚的 作出处罚决定,下达处罚决定书.对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讨论决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和对公民罚款1000元以上、对个体经营业户罚款2000元以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罚款1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第八条。对需要处以降低。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应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第九条,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分别裁决,可合并执行。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重复处罚。第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开具统一印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三,当场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按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当场收缴罚款除外,应告知被处罚人在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四,告知当事人应有的权利。五 罚款和没收的财物全部上交同级财政。第十一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应严格在本规定设定的职责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实施行政处罚,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文书必须使用经市政府认可的文书。第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实施强制措施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向当事人发出经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有关负责人签发的通知书.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予以协助.二 实施查封,扣押时,应制作清单。写明财物的名称,种类,规格 数量和完好程度等、由承办人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清单由执行单位和当事人各执一份。三,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经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批准可延长期限一个月,四。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保管被查封。扣押的物品.保管费由被查封,扣押人支付,五、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向当事人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逾期不拆除的,予以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支付或以料抵工、第十三条.当事人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处罚不服的、可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执行公务时,应统一着装,佩戴执法标志、秉公执法 严格执法程序、并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颁发的行政执法证,第十五条,对侮辱 殴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防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原因造成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 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大连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