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5、1。围护结构热工设计5.1,1。高海拔严寒地区 高海拔寒冷地区 夏热冬冷地区。温和地区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当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5 2节的规定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1,高海拔严寒地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5,1 1 1的限值要求.表5。1,1。1 高海拔严寒地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2.高海拔寒冷地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5,1。1,2的限值要求 表5,1、1。2 高海拔寒冷地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3 夏热冬冷地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5、1。1。3的限值要求.表5,1、1.3,夏热冬冷地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 4 温和地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5,1 1 4的限值要求.表5 1 1,4 温和地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5,1、2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外墙的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是指考虑了热桥影响后加权计算得到的平均传热系数,平均热惰性指标.2,对于精装房,楼板的传热系数可按装修后的情况计算。3,当外墙使用太阳辐射吸收系数ρs小于0,5的反射隔热外饰面层时。外墙的平均热惰性指标Dm按下式修正.Dm,Dm β、5。1,2.式中,Dm。修正后的外墙平均热惰性指标 Dm、建筑节能设计计算的外墙平均热惰性指标,β.修正系数,根据设计计算的外墙平均热惰性指标Dm的范围按表5、1 2取值,表5.1。2、修正系数β,5。1、3 外窗传热系数和不同朝向太阳得热系数应符合表5,1、3的规定,表5,1。3.外窗的传热系数限值和不同朝向太阳得热系数限值、5、1,4.外窗热工性能的相关设计和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外窗包含玻璃幕墙,阳台门透明部分及天窗。2 表5、1.3中的,北,代表从北偏东60,至北偏西60,的范围.东,西,代表从东或西偏北30 包括等于30,至偏南60 包括等于60、的范围、南,代表从南偏东30。至偏西30,的范围、3 凸窗、弧形窗及转角窗的面积应按展开面积计算,4,确定外窗的传热系数限值时.外窗面积按每个房间的外窗面积累加计算。5、表5。1,3中的太阳得热系数系指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综合太阳得热系数,计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有外遮阳时。综合太阳得热系数.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太阳得热系数 外遮阳构件的遮阳系数 2、无外遮阳时.综合太阳得热系数,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太阳得热系数。3、外窗.包括透光幕墙 太阳得热系数 玻璃太阳得热系数、1。窗框比 UPVC塑料窗或木窗窗框比可取0,30。铝合金窗窗框比可取0.20,外遮阳构件的遮阳系数按照附录D进行计算、6 内遮阳仅作为遮阳措施 改善室内阳光直射和眩光、不计其遮阳系数、5,1。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有凸窗时 其不透明的顶板。底板.侧板的传热系数K应不大于1、5W,m2。K,5。1,6 常用建筑材料的热物理性能参数应按本标准附录J取值。本标准附录未载入材料的热物理性能参数。可按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采用、5,1,7,高海拔严寒,寒冷地区外窗及阳台门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7106规定的6级.夏热冬冷地区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4级、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6级,5,1 8,建筑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外窗、门,洞口室外部分的侧墙面应进行保温处理,保证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低于室内设计温,湿度条件下的空气露点温度、温和地区不需进行热桥处理、5.1.9 高海拔严寒,寒冷地区与土壤直接接触地面,地下室 半地下室的外墙应根据用途采取合理保温措施,热工性能应符合本标准表5、1、1.1,表5.1.1,2的规定,夏热冬冷地区与土壤直接接触地面,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外墙应做保温防潮处理 保证其内表面温度不低于室内设计温,湿度条件下的空气露点温度,5 1.10、封闭式阳台的保温应符合下列规定,1,如果阳台和直接连通的房间之间不设置隔墙和门,窗。则将阳台认作为所连通房间的一部分 阳台窗,阳台栏板 顶板及地面的热工性能应分别符合表5,1。1,1.表5,1,1 4及表5 1、3的规定、2,如果阳台和直接连通的房间之间设置了隔墙和门.窗 且阳台和直接连通的房间之间的隔墙、门、窗的热工性能符合表5.1,1、1 表5.1,1,4及表5,1、3的规定、则对阳台外围护结构没有特殊热工要求,3、如果阳台和直接连通的房间之间设置了隔墙和门 窗 且阳台和直接连通的房间之间的隔墙,门、窗的传热系数不满足表5,1.1 1。表5。1。1 4及表5 1。3的规定。则阳台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墙板、顶板。地板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第5。1.1条表中所列限值的1,2倍.高海拔严寒地区阳台窗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2,0W,m2、K、高海拔寒冷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阳台窗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2,2W,m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