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附、则第四十五条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企业提供的工程施工合同、获奖证书及其它所要求证书.证明必须有原件可查.否则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材料无效.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竣工日期以质量核验证书为准。获奖工程以正式获奖证书日期为准,同一工程获多个奖项只计取最高级别的分数、不重复计分.第四十七条,为加强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员的投标资格管理、根据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威施工备案管理细则、关于威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实行.执业手册,管理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 凡在我市境内参加投标的外地进威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均应在投标资格审查前办理进威备案手续和。项目经理执业手册 否则。不得参加投标活动、投标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持外地进威备案证明、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员的、项目经理执业手册 和其他要求的资料参加资格审查.否则 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投标活动、第四十八条。评标时,企业信誉和项目经理信用得分按,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信用档案备案内容为准。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得的荣誉。应在证书颁发或表彰后10日内.外地企业临时投标的应在报名前 持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证书,表彰文件,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证明资料到市招投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录入信用档案、未登记入册的企业荣誉和项目经理荣誉,评标时不予记分.特殊情况经市招投标管理部门批准的例外,外地企业隐瞒不良行为记录的按废标处理,第四十九条 招标工程实行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登记备案制度。投标人中标后,由招投标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备案分中标通知书书面备案和招标投标管理系统网上备案同步.未登记备案的工程、其所获业绩和荣誉在投标中不予加分,工程竣工验收后 投标单位持竣工验收报告到市招投标管理部门办理项目经理撤出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因重病,调离、责令停业 判刑或其它不能正常履行责任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施工单位应在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市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后.方可更换 工程所获业绩计入更换后的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变更工作单位。应持变更有关资料及时到各市区招投标管理部门办理。执业手册、变更手续。其原有个人市场信用不变,第五十条。本办法中同类型工程按下列方法划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及装饰装修等各专业工程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2001,87号令,规定的所属专业类别划分.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各专业工程业绩分别适用于各自的业绩标准。不得混用.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计入信用档案不良行为记录 向社会公告,第五十二条.本办法由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