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通用标准第八条。工程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监督下通过。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软件。随机抽取人员和建设单位人员依法组建,人数为7人以上单数、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评委分技术标评委和经济标评委两个评审组,经济标评委不少于2人 建设单位参评人员必须符合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条件且只能为1人 否则全部从评委库抽取 国有资金项目评标专家可以全部从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第九条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委托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一经备案发放不得随意修改 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定标办法。有记名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否则该成员评审结果无效、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除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以外.提倡实行资格后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提倡凡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合格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实行资格预审、并且采用综合评价法评标的 当合格申请人数量过多时,一般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选择规定数量的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其中。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确定的合格申请人应当不少于9个 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确定的合格申请人应当不少于7个 第十条。威海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以及密切关系公共利益 公共安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施工招标评标活动。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形式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其它项目的施工招标优先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形式 第十一条,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应当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加盖注册造价师印章并签字 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 计价规范、和,山东省建筑 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以下简称 计价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以下简称,计价规则.国家。省行业有关规定,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 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条件。工期和质量等要求编制 第十二条、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时,应详细说明工程概况 工程招标和拟分包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施工的特殊工艺要求,工程质量 工期。主要材料等特殊要求 拟使用商品砼情况。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及单价等、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十三条。凡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投标的 招标人应设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反映招标人对招标工程期望的最高限价、工程招标控制价应当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第十四条 工程招标控制价应依据,计价规范,计价规则,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计价规定,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方案 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威海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并考虑市场因素等编制.第十五条.一个招标项目只能设立一个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和工程造价编审单位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压低或抬高预算造价、招标人设立招标控制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控制价的设立方法。公布的内容和时间、招标控制价应当在造价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并于投标截止日15日前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认为招标控制价低于本企业成本、可以放弃投标.并向招投标管理部门以及招标人书面提交放弃投标说明 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及时核实。3日内作出答复或修改意见通知所有投标人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督部门要求招标人重新编制并发布工程招标控制价 1、投标人因招标控制价低于企业成本放弃投标、导致投标人少于3家的.2.招标控制价中主要人,材,机单价明显背离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近期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的,3,招标控制价低于近一个月来同等规模,结构形式,装修水平的招标工程平均中标价格的、4 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存在其它异常情况需要复核的。第十六条,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编制的招标控制总价明显超过经批准的概算投资额的,应暂停招标.由投资概算批准部门对其建设规模进行复核,第十七条.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计价要求填报投标价、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企业经营和技术管理水平,市场风险等状况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 不得减少工程造价的构成.第十八条.分部分项清单单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清单子目.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管理费 利润。并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因素。并不得与其他清单内容重复,不得考虑规费,税金及其他招标文件已列示的措施费等.第十九条,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国家和省市相应规定足额计取.在规费中单独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 并按规定计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人工工日综合单价的报价按照省市现行规定执行.不得低于规定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对上述费用进行让利或者优惠的、按废标处理,第二十条 措施项目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自主确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补充项目并填报措施费、报价为零的.应有充分的说明和理由 第二十一条.施工招标实行总承包负责制。暂列金额按照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调整.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但不直接属承包人所有,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不计入其他项目费合计中 专业工程暂估价应由招标人列入总承包服务费清单与计价表中.是包括规费.税金在内的全部工程费用,不计入其他项目费合计中 仅作为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的基础,特殊项目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清单中列出的暂估金额计列。计入其他项目费合计中。计日工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列出的项目和估算的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清单列出的内容和要求计算、第二十二条,投标单位清单报价即为综合各种优惠让利后的最终报价,在此基础上.投标单位不得对涉及工程价款方面的投标内容进行再次优惠 投标单位违反本条规定的,按废标处理,第二十三条,投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开标会人员应能够对本单位投标报价当场做出解释.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中标的裁决。第二十四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不超过工程估算造价2、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业绩有弄虚作假情况的,第二十五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主投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实行综合评分的招标工程,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等计分项以主投标人为主。联合体其他各方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