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二十六条、评标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1.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做出清标工作安排.对暗标进行编号封存,3、采用资格后审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4,清标。5、初步评审、6.详细评审。7、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8,评标委员会解散.第二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评审和比较、经济标评委对各投标单位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 主要材料价格及措施项目等进行全面详细评审,第二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4 除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5。投标报价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其成本价 违反政府指导价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6.联合体投标人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8,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9、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增减或修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或者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与书面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11、降低招标文件规定不可竞争费用的 12.投标人拒绝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进行说明或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以及说明理由不成立或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属实的,13,施工方案与报价不一致、投标人不能做出合理说明的、14,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工程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工程项目的监理人,4.为工程项目的代建人,5 为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14,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5、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16 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1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8,投标人未按规定出席开标会的,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评委会可以认定为串通投标。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13,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14。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15.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16,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17,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第三十一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应作废标处理并计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者、依法进行行政处罚,1、使用伪造 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第三十三条、施工评标定标按照百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根据投标报价 企业信誉与实力,企业类似工程经验。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信誉与实力 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由评标委员会对各对投标企业进行综合评定。按积分高低排序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若多家投标单位得分一致.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第三十四条,评标时采取商务标和技术标分离的原则,技术标应按照招标人给定的统一格式编写 否则废标。经统一编号后作为暗标交评委会评审.技术标编号和技术标评审结果由招投标管理部门封存.待其他商务标评审结果出来后再公布,第三十五条,评委必须对各投标企业进行有记名评分,否则该投票无效、第三十六条、技术标评委打分计算方法为。评委对每一个投标企业技术标和项目经理答辩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为技术标和项目经理答辩的最终得分、经济标评委对各投标单位分部分项清单报价.主要材料价格及各项费率进行详细比对评审打分,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单位所报综合单价和主要材料价格低于其成本价的 且投标单位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可做废标处理。第三十七条。积极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完善我市现有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全市范围内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辅助评标。保证评标科学、公正 高效、待条件成熟后 实行远程异地评标.保证评标工作的经济和高效性.第三十八条.评标软件系统由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清标及电子投标文件评审四部分组成 电子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应通过光盘。网站下载等方式.安全,便捷地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使用,第三十九条,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提交方式。数量等内容.并向所有投标人提供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其他介质的电子招标文件,1,电子标书分为电子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过渡阶段可实行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并行双轨制.其中电子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制作、随纸质招标文件发售给各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制作,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 电子标书必须采用具有稳定。安全 保密性能的介质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标书有效性以及与纸质标书内容的一致性 3.电子投标文件应当在开标会现场当众开封.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进行数据导入,供评标使用,评委应对导入的数据进行全面认真分析比对.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不予评审的决定、1,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信息不一致的、2 一张光盘中存在多个不同电子投标文件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制作。或者无法被电子评标系统读取的 4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一条,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工期。质量目标。质量保修期等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标书为有效标书。评委只对有效标书进行评审打分,第四十二条。采取资格后审的、要求投标企业提供的各项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否则无效 第四十三条 近一年度是指从开标日向前推算一年,近两年度是指从开标日向前推算二年,以此类推.精确到日,第四十四条、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 招标人应选择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当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资格时.综合得分次之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