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程量清单编制4,1。一般规定,4,1,1.本条规定了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4、1,2 本条说明规定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中的相关规定编制.4.1 3,工程建设中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不断涌现 本规范附录所列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可能包含所有项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当出现本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清单项目时 编制人应作补充.在编制补充项目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1。补充项目的编码应按本规范的规定确定,具体做法如下。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06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并应从06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2.在工程量清单中应附补充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3,将编制的补充项目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4,2。分部分项工程,4 2、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构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这五个要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中缺一不可。4.2、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编码的表示方式、十二位阿拉伯数字及其设置规定。各位数字的含义是.一。二位为专业工程代码,0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02.仿古建筑工程,03.通用安装工程,04 市政工程,05 园林绿化工程.06,矿山工程,07。构筑物工程 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09、爆破工程,以后进入国标的专业工程代码以此类推、三,四位为附录分类顺序码 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 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 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4 2、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名称 应按附录中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4 2,4.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对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但有些项目特征用文字往往又难以准确和全面地描述。为达到规范 简洁,准确、全面描述项目特征的要求.在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1。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应按附录中的规定、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2,若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XX图集或XX图号的方式、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4、2、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工程计量中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4.2,6、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项目.在工程计量时.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作为计量单位.在同一个建设项目。或标段、合同段。中,有多个单位工程的相同项目计量单位应保持一致,4、3 措施项目,4,3,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措施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也同分部分项工程一样 必须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4,3,2,本条针对本规范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但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措施项目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本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清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