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检验规则7.1.型式检验,7 1,1.型式检验应按本部分的要求进行全部项目的检验 7,1 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鉴定时、b、正式生产后 产品结构,材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连续生产满三年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7、2。出厂检验,7,2,1,产品应由生产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7.2、2。出厂检验的项目为本部分的5,1,5 6、其中、5,1.5、2为必检项目,5 3.5、6为抽检项目 7 3、抽样 7,3。1.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5具,7、3,2、出厂检验以100具为一批 抽检项目的样品不应少于10、不足100具为一批时,抽检项目的样品不应少于3具 7,4、判定规则,7,4。1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的结果全部符合本部分要求的,判为合格,7,4 2、出厂检验、必检项目的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部分要求.如有不符合项 该产品应经返工后方可重新提交检验、抽检项目的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部分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应加倍抽样后进行复检,如仍有不符合项,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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