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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拆迁裁决第五十五条,拆迁当事人在搬迁期限内对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房屋补偿.安置地点.面积,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达不成协议的 由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进行裁决.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是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 第五十六条。申请裁决应当在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提出 第五十七条。申请裁决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具体申请裁决的事由及其根据,二。符合本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受理范围 拆迁人申请裁决.应当提交被拆迁人拆迁情况调查表。被拆除房屋的平面位置图和补偿 安置方案 被拆迁人申请裁决应当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租赁证件,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件,第五十八条、裁决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主要内容,一。申请人的名称,工作单位、住址。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工作单位,住址 三.申请裁决的事由及其根据,四。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第五十九条.裁决机关接到裁决申请书后,按下列程序办理。一、自接到裁决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二.对决定受理的 应当在三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对决定不予受理的,退回申请书并书面告知理由 三。处理拆迁纠纷案件.可以在裁决前进行调解.裁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裁决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已给予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或者提供过渡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但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除外,第六十条、在搬迁期限内或者本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裁决作出的拆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一。被拆迁人拒绝拆迁人员进户摸底调查的。二,被拆迁人拒绝商谈拆迁补偿 安置事宜的 三 拒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四,其他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的。逾责令期限不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作出裁决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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