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市场规划及建设标准第五条。选址要求,农贸市场选址必须符合规划部门制定的布局规划和,株洲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05.2020,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与城市开发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原则上每个社区一个农贸市场 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凡以规划确定的农贸市场用地和设施.以及建成使用的农贸市场、未经政府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用途,第六条 建筑要求 农贸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室内宽敞明亮,不宜建在地下层,新建市场经营面积应不小于500m2.农贸市场布局结构比例宜为,摊位面积55。通道面积35、辅助面积10。市场内净高宜不低于4、0m、主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 0m.次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0m。出入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的宽度不小于4m 第七条 场内布局要求,农贸市场经营布局按商品种类分区 鲜,活,生、熟 干,湿商品严格分开.经营鲜活禽畜 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间距不少于5m、熟食,卤腊经营档不得与经营鲜活禽畜。水产的区域相邻或相对、熟食 卤品。豆制品 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卫生间、垃圾房的间距应大于10m,活禽档、水产档,海鲜档靠墙集中设置,第八条 给排水设施要求,场内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供水点,柜台内设置带滤网地漏.下水通过暗沟排放,主下水道排水管应设置管径大于400mm的pvc管。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内排放污水要设置初级隔渣过滤设施.污水排放采用三级过滤处理设施 第九条,通风要求,市场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市场排放废气应采用管道式二级排风系统.废气经下水道水池过滤排放,通风不畅的市场,应安装与面积相适应的抽送风机设施、第十条 照明和用电设施要求。市场内用电管线采用暗敷.或采用桥架敷设,电线必须穿管敷设。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并设漏电防护装置,设置专用配电间。电表集中管理,市场内普照灯光度应达到100LX。柜台摊位辅助灯光度达到150LX,主通道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每个摊位应根据经营需要设置带地线低压电源插座,水产摊位应安装防水电源开关,插座、第十一条,市场地面及墙身要求,市场为浅色水磨石防滑地面.色调统一.并向排水沟倾斜、坡度为1。3.市场内墙身和立柱四周贴墙砖 宜铺设至顶.高度不低于1,8m,第十二条。消防等安全设施要求,市场要按消防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