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市场规划及建设标准第五条、选址要求。农贸市场选址必须符合规划部门制定的布局规划和,株洲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05 2020,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与城市开发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原则上每个社区一个农贸市场.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凡以规划确定的农贸市场用地和设施,以及建成使用的农贸市场。未经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用途,第六条。建筑要求、农贸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不宜建在地下层.新建市场经营面积应不小于500m2 农贸市场布局结构比例宜为,摊位面积55.通道面积35。辅助面积10。市场内净高宜不低于4 0m。主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0m 次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0m,出入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的宽度不小于4m、第七条,场内布局要求,农贸市场经营布局按商品种类分区 鲜 活,生、熟,干,湿商品严格分开,经营鲜活禽畜,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间距不少于5m,熟食.卤腊经营档不得与经营鲜活禽畜、水产的区域相邻或相对 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卫生间、垃圾房的间距应大于10m。活禽档、水产档。海鲜档靠墙集中设置,第八条 给排水设施要求、场内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供水点.柜台内设置带滤网地漏 下水通过暗沟排放、主下水道排水管应设置管径大于400mm的pvc管,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内排放污水要设置初级隔渣过滤设施,污水排放采用三级过滤处理设施 第九条,通风要求,市场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市场排放废气应采用管道式二级排风系统、废气经下水道水池过滤排放。通风不畅的市场。应安装与面积相适应的抽送风机设施,第十条 照明和用电设施要求 市场内用电管线采用暗敷 或采用桥架敷设,电线必须穿管敷设.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并设漏电防护装置、设置专用配电间、电表集中管理 市场内普照灯光度应达到100LX,柜台摊位辅助灯光度达到150LX 主通道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每个摊位应根据经营需要设置带地线低压电源插座.水产摊位应安装防水电源开关 插座,第十一条 市场地面及墙身要求,市场为浅色水磨石防滑地面,色调统一,并向排水沟倾斜。坡度为1。3 市场内墙身和立柱四周贴墙砖.宜铺设至顶,高度不低于1。8m、第十二条 消防等安全设施要求。市场要按消防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