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市场规划及建设标准第五条、选址要求 农贸市场选址必须符合规划部门制定的布局规划和.株洲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05,2020。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与城市开发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原则上每个社区一个农贸市场,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凡以规划确定的农贸市场用地和设施,以及建成使用的农贸市场.未经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用途,第六条。建筑要求,农贸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不宜建在地下层,新建市场经营面积应不小于500m2,农贸市场布局结构比例宜为,摊位面积55.通道面积35,辅助面积10 市场内净高宜不低于4、0m 主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0m,次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0m,出入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的宽度不小于4m,第七条,场内布局要求,农贸市场经营布局按商品种类分区。鲜。活,生,熟 干,湿商品严格分开,经营鲜活禽畜,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间距不少于5m、熟食,卤腊经营档不得与经营鲜活禽畜 水产的区域相邻或相对。熟食。卤品 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卫生间,垃圾房的间距应大于10m、活禽档、水产档 海鲜档靠墙集中设置,第八条。给排水设施要求。场内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供水点。柜台内设置带滤网地漏,下水通过暗沟排放,主下水道排水管应设置管径大于400mm的pvc管 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内排放污水要设置初级隔渣过滤设施,污水排放采用三级过滤处理设施,第九条,通风要求、市场要保持良好的通风 市场排放废气应采用管道式二级排风系统、废气经下水道水池过滤排放 通风不畅的市场,应安装与面积相适应的抽送风机设施、第十条 照明和用电设施要求.市场内用电管线采用暗敷,或采用桥架敷设。电线必须穿管敷设、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并设漏电防护装置,设置专用配电间,电表集中管理,市场内普照灯光度应达到100LX,柜台摊位辅助灯光度达到150LX,主通道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每个摊位应根据经营需要设置带地线低压电源插座、水产摊位应安装防水电源开关,插座,第十一条,市场地面及墙身要求,市场为浅色水磨石防滑地面 色调统一、并向排水沟倾斜。坡度为1 3,市场内墙身和立柱四周贴墙砖 宜铺设至顶。高度不低于1、8m、第十二条、消防等安全设施要求,市场要按消防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