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前期推进第十六条,项目单位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潭市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照相关程序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第十七条、实行审批制的项目前期工作应当依照以下推进程序,一,编制和审批项目建议书,二。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三。编制和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四、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五。编制和审批初步设计.概算及工程勘察.六 项目招投标,七。设计和审查施工图、办理施工许可证,第十八条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前期工作应当依照以下推进程序 一,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二。编制和核准项目申请报告,三。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四、编制和审批初步设计及工程勘察,五。项目招投标 六.设计和审查施工图,办理施工许可证.第十九条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前期工作应当依照以下推进程序 一,提交项目备案申请书.二。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三,编制和审批初步设计及工程勘察,四.项目招投标。五,设计和审查施工图。办理施工许可证,第二十条。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一,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 负责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的审批 统筹项目前期工作的推进 二.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可能的审查 参与审批概算并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相关资金承诺事宜,三.城乡规划部门负责项目规划选址和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服务等工作,四,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项目用地的土地预审服务,土地征收报批等相关工作、五,环境保护部门负责项目环评审批服务等工作.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做好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施工图审查以及施工许可证的发放等工作、七.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负责提出是否符合贷款投向的指导性意见。八、市经信委 交通运输,水务,农业.林业。国资.房产 人防。消防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前期的相关推进。管理 监督工作,第二十一条.已确定项目业主的项目由项目业主负责推进前期工作.暂时没有确定项目业主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由有关县,市,区 园区、示范区或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