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7 1.屋内配电装置对建筑物的要求7、1 1。长度大于7000mm的配电装置室,应设置2个出口.长度大于60、000mm的配电装置室、宜设置3个出口,当配电装置室有楼层时 一个出口可设置在通往屋外楼梯的平台处。7.1.2,屋内敞开式配电装置的母线分段处、宜设置带有门洞的隔墙,7 1、3,充油电气设备间的门开向不属配电装置范围的建筑物内时、应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实体门,7,1 4,配电装置室的门应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门 并应装弹簧锁 严禁采用门闩,相邻配电装置室之间有门时,应能双向开启 7。1,5 配电装置室可开固定窗采光 并应采取防止玻璃破碎时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7,1、6.配电装置室的顶棚和内墙应做耐火处理 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地,楼,面应采用耐磨,防滑.高硬度地面、7 1.7、配电装置室有楼层时 楼层楼面应有防渗水措施.7,1。8 配电装置室应按事故排烟要求装设事故通风装置。7、1、9,配电装置屋内通道应保证畅通无阻 不得设立门槛,不应有与配电装置无关的管道通过,7。1,10。布置在屋外配电装置区域内的继电器小室、宜采取防尘。防潮.防强电磁干扰和静电干扰的措施,7.1.11。建筑物与户外油浸变压器的外廓间距不宜小于10 000mm、当其间距小于10,000mm、且在5000mm以内时。在变压器外轮廓投影范围外侧各3000mm内的屋内配电装置楼。主控制楼及网络控制楼面向油浸变压器的外墙不应开设门 窗和通风孔,当其间距在,5000.10,000mm时,在上述外墙上可设甲级防火门.变压器高度以上可设防火窗 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9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