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信息化工程建设 提高信息化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市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和。湖南省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长沙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信息化规划与计划,实施信息化工程和服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工程项目,是指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和非财政性资金投资但涉及公共服务与公共安全的.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信息安全保障等工程项目,第四条、本市信息化工程建设遵循统筹规划 统一标准,资源共享 保障安全原则。第五条,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 设在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市信息办,是全市信息化工作的主管部门和项目审批部门.对全市信息化工作实行归口管理。第六条,项目审批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全市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 依法负责审批信息化项目的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编制下达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的信息化工程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对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管 市财政局负责市财政性资金投资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计划的下达,资金使用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市信息中心负责市本级重大的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维护,提出全市电子政务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各部门的信息化工程项目由本部门作为项目业主 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经项目审批部门确认的初步设计方案实施建设,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工作,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