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三章 绿地管理第十六条 公园.动物园、小游园 道路和广场等公共绿地 风景名胜区绿地,居民住宅区绿地 由园林行政部门管理。机关 团体.部队 企业。事业单位内的绿地、由用地单位管理.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的圃地和用于隔离 卫生,安全等防护绿地、由权属单位管理,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绿地,不得在公共绿地内生产作业.堆物堆料、设置营业摊位。停放车辆。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的。须经园林行政部门批准,缴纳占用费和绿化补偿费、收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禁止向公共绿地倾倒废弃物.禁止损坏草坪.花坛,绿篱、绿带及其他绿化设施、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园土地.公园周围不得建设有碍公园景观。污染环境的项目,公园应加强管理,保持园容整洁,设施完好、公园内兴建游乐设施,服务网点应合格布局,不得损害景观,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