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技术规范不明确问题专家论证会会议纪要新公消,2013,63号关于印发、消防技术规范不明确问题专家论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公安消防支队,各州。市.地建设局.建委.公安消防支队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设计单位.根据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于2013年1月17日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对消防技术规范不明确问题进行了技术论证,现将.消防技术规范不明确问题专家论证会会议纪要 印发你们。请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及消防监督审核工作中遵照执行。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2月17日.为解决消防技术规范中不明确问题。以便于设计人员更好地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根据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于2013年1月17日召开了专家论证会.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新疆公安消防总队、新疆蓝图勘察设计图审查中心.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 乌鲁木齐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及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等单位共9名专家代表,名单见附件1。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实事求是地对消防技术规范中若干不明确问题进行了客观.科学的分析和论证 并形成以下意见,一、单元式高层住宅楼连廊的设置。单元式高层住宅楼按照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1,2条设置连廊.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有困难时,可采用剪刀楼梯,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单元与单元之间设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窗槛墙应为不燃体墙、且宽度.高度不应小于1,2m。二,剪刀楼梯应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 1、2条剪刀楼梯的设置要求、两个防烟楼梯间前室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且应向两个不同方向疏散。防烟前室不应穿套布置,示意图见附件2,三.每个单元剪刀楼梯间的二个楼梯应直通屋顶并在屋顶连通。二,关于塔式高层建筑的界定。以共用楼梯或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筒布置多套住房或用房。且当其采用短内廊式布局时,其最远点的户门或房门相距建筑核心筒处的安全出口或防烟楼梯间前室门不大于10米的建筑物、三.关于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消防设计要求 当商业部分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住宅隔开 商业部分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0m的窗槛墙。且商业部分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分别独立设置时,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 消防设施等相关设计按住宅建筑的要求进行设计、商业部分的高度应按,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4,0、5条规定叠加折算后计入住宅层数 四,附建电影观众厅设置要求 设置在商场、宾馆、办公楼等其他建筑内的电影观众厅,应设在建筑物首层或二层.三层,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每个观众厅面积不应超过400m2。固定座位数不超过200个,其他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五 独立设置的小学。幼儿园疏散楼梯的设置要求独立设置的四层及四层以下小学教学楼。三层及三层以下非寄宿制幼儿园的封闭楼梯间可不设门 但应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挡烟垂壁.六。煤化工项目消防设计要求。一,鉴于国家尚未发布煤化工项目消防设计标准.为确保自治区煤化工项目消防安全.煤化工项目的消防设计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及,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并从严执行,二,考虑到煤气化厂房生产工艺的特殊性 其层数 高度可按其生产工艺及设备布置要求确定。但应采取完善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附件、1 建设工程消防技术规范不明确问题专家论证会签名表附件 2。剪刀楼梯平面布置示意图,一、符合设计要求的平面布置示意图例 二,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平面布置示意图例图例1,一梯三户平面图。安全出口间距小于5m图例2,一楼四户平面图。前室相互穿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