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淄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023年
  •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实施规程 DB37/T 4242-2020
  • 济宁市公务用车运营服务规范 DB3708/T 3-2020
  • 济南市城市道路工程HSE管理规范 DB3701/T 10-2020
  • 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2024年
  • 山东省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DB37/T 4189-2020
  • 山东省旧路堤利用技术规范 DB37/T 4229-2020
  • 山东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批生产记录通用管理规范 DB37/T 4211-2020
  • 山东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服务规范 DB37/T 4257-2020
  • 山东省低温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DB37/T 4184-2020
.第二章 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管理第六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应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应用技术规范、标准、图集和定额,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的生产 推广和应用、第七条.鼓励生产企业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炉渣.赤泥等工业废渣和河沙 淤泥为原料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第八条,工业废渣排放单位应当加强对废弃资源的利用、本单位利用不了或者暂不具备利用条件的.应当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利用,利用未经加工的粉煤灰,煤矸石,赤泥等工业废渣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其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第九条。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组织科研和生产。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禁止生产、销售 使用没有产品标准或者达不到产品标准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第十条,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实行认定制度 禁止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技术,认定证书。未经认定的、不得作为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技术、进行销售和使用 第十一条、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的质量检测,监督。第十二条 市 县城区和近郊区建制镇驻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自2003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粘土砖。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