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五条、市住建委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年度项目计划制定 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的评审,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市城投公司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人 负责荆州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措 投资管理等具体事宜,第七条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市政府依法设立的项目法人具体组织项目的设计,招标,实施和竣工验收,项目法人依法对项目工程建设各环节进行管理 第八条 市财政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预算评审 投资额度控制变更监管、参加年度项目计划的制定、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的评审,工程竣工验收等,第九条,市审计局对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总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第十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所有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相关项目执行法人必须向市城投公司和市财政局提供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资料,第十一条,以批准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和市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设定拦标价.工程施工实行公开招标,公开竞争。择优选定。第十二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项目工程质量的行政负责人 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责任人要按各自的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第十三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实行三级审核制、即项目法人初审。项目投资人复审 审计部门终审,第十四条,市财政局根据市审计局出具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下达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批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