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 2023年
  • 咸宁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规范 DB4212/T 28-2020
  • 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DB42/T 559-2022
  • 武汉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
  • 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咸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外来务工人员(试行) DB4212/T 26-2020
  • 湖北省婴幼儿日间照料托育机构服务规范 DB42/T 1596-2020
  • 咸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农贸市场(试行) DB4212/T 13-2020
  • 湖北省城市人行地下通道技术规程 DB42/T 1237-2016
  • 咸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旅行者(试行) DB4212/T 27-2020
,第六章.社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第四十八条.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满足自身需要后的住房房源.可以由其申请,纳入全市公共住房保障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措施 通过产权共有,财政贴息 长期租赁 收购等发展方式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第四十九条。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第五十条,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其建筑质量 建设标准.套型结构,设施条件等 应当符合住建部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第五十一条,企业等社会力量的住房房源 申请纳入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的,由房源产权单位与房产管理部门签定房屋租赁协议。申请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的.应当在租赁协议期满前一年提出 房产管理部门租赁企业等社会力量住房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后,按本办法第三、四 五章的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第五十二条.企业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在归还建设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和管理支出后 剩余部分优先用于偿还政府投资补助资金.赎回政府所占产权份额,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