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社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第四十八条、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满足自身需要后的住房房源、可以由其申请 纳入全市公共住房保障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措施,通过产权共有.财政贴息.长期租赁,收购等发展方式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第四十九条.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第五十条、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建筑质量、建设标准 套型结构,设施条件等,应当符合住建部,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等有关规定、第五十一条.企业等社会力量的住房房源 申请纳入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的,由房源产权单位与房产管理部门签定房屋租赁协议.申请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的。应当在租赁协议期满前一年提出。房产管理部门租赁企业等社会力量住房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后,按本办法第三,四,五章的有关规定实施管理,第五十二条,企业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在归还建设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和管理支出后,剩余部分优先用于偿还政府投资补助资金.赎回政府所占产权份额,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